乾脆全國都當選無效,全部重選好了

emeryville wrote:
怎麼可以全國都當選無效?
民進黨當選當然有效啊
非民進黨一律當選無效
不知道該怎麼講了
uriuri wrote:
[新頭殼newtalk...(恕刪)

"依據法院見解"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依據法院見解.
依據法院見解.
最新夯辭:朽木圍觀 糞土實錄
uriuri wrote:
[新頭殼newtalk...(恕刪)

如果你相信蔡英文的論文,那你就要相信台灣司法的公正
當選無效是民法,應該是利益關係人,也就是候選人,根據刑事判決結果,才能提起。

別說未審先提,萬一無罪怎麼辦 ? 檢調變成濫訴或誣告 ? 到時誰要負責 ?

你現在由檢調自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實,有討論的空間,難道,國家機器有在苗栗的選舉之中參一咖,所以算是利益相關人?
nwcs wrote:
當選無效是民法,應該...(恕刪)

村長賄選.
附帶民事訴訟對象---縣長當選人

亂槍打鳥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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