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0728 wrote:依法行政很重要不應因人設事依照現行法規既存違建就是拍照列管根本沒有問題國民黨如果認為既存違建應該要即拆應該要提出修法 賴清德老家有違建? 新北:非優先拆除哪位國民黨人認為既存違建應該要拆除?
tdbigman wrote:所以馬文君的違建要不要拆?謝家的違建要不要拆?花蓮王家的違建要不要拆?民進黨的性騷擾醜聞多,但有一個炒掉一個,花蓮王等的性騷擾,都沒事?繼續提名、繼續參選...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知道該怎麼做了嗎?阿,我一不小心就用了文言文,能理解嗎?
1. 問題還是在於建物升級卡關,早期平房到2樓再到4-5樓算順利升級,之後該是10樓以上電梯停車位休閒空間之類社區大廈,地狹人稠建物往天空發展才是合理解,至今大多仍是舊樓層再鐵皮加蓋,空中往下看景觀醜陋,高齡化社會沒電梯老人上下樓很悲劇,汽機車騎樓搶佔車位糾紛難免,問題狀況麻煩複雜,2. 政客違建被點名只是少數,財力資源足夠當然得遵守相關法律,選舉時才被舉發就算快速拆除早已不守法,被動被迫拆不值得同情不該被吹捧,更讓人民不滿則是相對剝奪感,早能解決不至於累積到百萬,目前還沒看到可能性,就算有些貪便宜鑽法律漏洞,更多是日子生活難過不得不,頂樓加蓋隔間隔熱不會搞多好,太陽直射寒流入侵並沒多好住,通膨錢難賺漂浮奔波租違建至少是個窩,還是建議給艱苦人留條生路,
darker wrote:拆違建是各縣市政府的...(恕刪) 關鍵是這個議題明明是 民進黨搞起來的每個人從縣市議員 立委 縣市長 ....總統都要看他的不動產然後看他是否有違建...結果 查到自己身上時候就在牽拖一堆人家就很簡單 能立刻拆的就拆不能拆的就申請拆除結果 就只有民進黨蘇嘉全 搞個捐贈(這個還是捐出去,所有權移轉)沒想到到了賴副總統連捐都不想捐搞個公益信託反正違建 公益單位也不能使用三年不用 公益信託法就得強迫停止信託,歸還原主這種脫褲子放屁的行為明明就很丟臉偏偏一堆人要說國王的新衣好棒棒應該小英一句話,立即搞個外三層的圍牆 鐵馬也不用合法,反正稽查單位也進不去-----只要當了總統應該不用三個月就合法了~ 搞啥公益信託?
Jacky Wu wrote:挖人家違建也是民進黨,別人也自己處理了自己被挖就是好可憐,拿礦工來當擋箭牌 DPP 挖違建,結果火燒到自己DPP 挖論文抄襲,結果火燒到自己真的是..........不簡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