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閉就從國庫拿錢囉難道國營企業可以倒閉擺爛嗎?不要漲價怎樣都好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0 條 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難道說會倒閉就不用講法律了??只是說,按規定本來就是這樣子,這還有什麼好提案的?難道以前都不按法規辦事??找規定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還有個「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在108年廢止了,而且沒有新的相關法規,難怪綠電發展這麼快,難怪可以賺得滿盆滿缽,看那一堆綠電公司都什麼時候設立的,應該絕大多數都是法規廢除之後吧
春風吹又生 wrote:傅崐萁提案「漲電價要...(恕刪) 台電經營虧損,主要原因經披露就是高價購買民間【綠電】造成。這些民間太陽能電廠從台電賺取了大把鈔票,不禁令人懷疑而這些護航漲電價的綠委到底有多少人在民間太陽能電廠插股?反正台電花大錢買【綠電】造成公司虧損,只要再轉嫁用電人民,間接的獲利仍是這些民間太陽能電廠。有便宜的核電不用,卻去使用高價民間【綠電】,算盤是這樣打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