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吳宗憲才是在欺騙社會大眾,
請問法條上調查的對象有限年營業額要多少的老闆嗎?
你如果敢在電視上這樣講,
為何法條上的細則不寫清楚詳細一點才來立法?
你通過的法條那麼粗略,
要調查誰根本就是你自由心證,自由解釋不是嗎?
媽的 不提還不氣,提了一肚子氣
就是有資本額幾十萬的小吃部可以接下數千萬上億的快篩案,這種違反正常人理解的事項,然後官員還可以拒不肯提供資料,才更應該有國會改革法
另外誰家的法條不是一點一點修改的,你跟我說哪一個國家法條沒有修改過
基本架構沒問題,後續執行有問題就提釋憲跟修改法案
現在資訊相對透明度極高
直播一開真的有冤屈真的佔理政府想掩蓋都掩蓋不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