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煤無法卸貨 台電賠船東20億元

這執政黨是中華民國的蛀蟲,一定要徹徹底底的抓,一隻也不剩。
有個東西叫做免費期
如果我是台電人員,我會要求合約裡面的靠港免費期延長,或者是修改運送合約,要不就改成CIF

台電自己也說電廠用煤量低於規劃,故增加滯船數量- 這完全就是人禍,如果19億是直接扣台電負責人員的薪水,我看看誰敢怠慢!!!
還有你怎麼知道合約不是某家船東包辦? 一般這種長約幾乎都是和某家簽約的



Chris_Chung wrote:
身為一個船東從業人員
必須說些公道話
先不論碼頭或是裝卸設備規劃是否有問題
"船期"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很難抓的
台電的煤基本不是從印尼就是從澳洲來
通常船隻裝貨完成後就會馬上開往卸貨港
若是前面有船甚至有好幾艘船等著在卸貨
那麼等個好幾天甚至10幾20天都是正常的
這個部分要"人為操控"應該不容易
船隻的日租金一天往往是幾萬美刀
這邊賠幾萬那邊幾十萬一下就幾百萬了

又...簽約時一定會有快裝(快卸)費或是滯期費保障雙方權益
且台電煤碳運送合約應該不會是給某家船東包辦
是故大家對此賠償金額可能多慮了
VincentLu1021
天真, 你以為你想加就能加? 你不買,別人可以買, 台電不明說是台中市的問題, 為什麼倉庫施工會延期?
魯拉拉拉
20億從你的家產裡面扣好了 你這麼愛你的黨
原來買煤還能這麽賺?

先不說買煤花了多少,滯船費那可是真金白銀的,不用多付出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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