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勵 wrote:我就知道會有人回答這種智障答案 假鈔本身"製造"使用"就已經犯法 還有什麼好說的所謂假黃金 就是我有個黃金戒指 不確定含金量 拿假鈔的人也不會說 是他製造的吧肯定也是裝傻到底就像你拿著假黃金被抓到時 也要裝傻到底對吧就是人品問題法律沒辦法定義人品也沒辦法規範人品人品差的只會想找法侓漏洞您在討論區也算小有名氣發這樣的文其實也是讓大家更看的出來什麼政營的人品如何
勉勵 wrote:請問一下 賣假黃金犯什麼法自己驗不出來可以怪別人 還報警 ? 賣假黃金在台灣涉及詐欺罪(刑法第339條)。如果你明知黃金為假,卻隱瞞事實或虛偽表示,使對方基於錯誤交付金錢,就構成詐欺。而你說的「我有東西你出價」的說法只適用於雙方知情的自由買賣。若一方明知物品不符價值卻不坦承,便屬欺騙。「假黃金不等於假鈔」屬類比錯誤假鈔是對公權力貨幣製造權的侵犯,所以「製造本身即違法」。假黃金如果明知為假、低含金量,卻聲稱是真金銷售,這叫詐欺——這是實際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行為。所以不能用「不是假鈔」來逃避假黃金的法律責任。至於「我沒定價,是對方估價錯了」這種把責任推給對方說法,,若你知道是假的或價值與所稱不符卻不主動說明,那就是故意隱匿或虛偽陳述,仍構成詐欺。所以整件事情的重點不是誰開價,而是你是否明知內容不實仍促成交易。買家驗不出來不代表你沒騙!
勉勵 wrote:請問一下 賣假黃金犯...(恕刪) 你可以把你的假黃金拿去銀樓,當鋪去賣看看,當下或許驗不出來讓你賣,但是畢竟你有留下資料,爾後如果被查到是假黃金...........(除非你的資料&證件都是假的而追查不到你)那你就會知道犯什麼法了
標準的廢文, 故意描述不清楚來引戰拿個假貨去鑑價, 沒被發現就成交..光這動機就不對了,還大言不慚的說沒犯法, 成交更是犯法廢話一堆, 沒法治觀念還要其他網友幫你背書認證...你從今天光身子外出, 看看是否合法, 天氣熱不穿衣服比較涼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