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亂,每年繳的稅金都去養了一大堆政客只知道政黨與個人利益優先,鬧劇不斷上演,台灣都原地踏步多久了…藍綠白都一樣…還不是都為了政黨利益最大化再互鬥…解散所有政黨與禁止所有政黨設立感覺好一點…全部都打成無黨籍,專心為選民服務…
ccs911 wrote:哪一個條文寫立法院可...(恕刪)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280260.aspx三讀條文也明定,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政府機關在沒有刑法上的犯罪嫌疑也能那就中華民國除戒嚴外前所未有的權力對嗎那你曉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