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完全滿足從事公職條件
可悲的民進黨不敢台獨,只敢拿陸配開刀

隨便講講 wrote:
在中華民國的法律體系中,「國民」與「公民」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主要差異在於國籍身分與政治權利的行使:
1. 定義與範圍
中華民國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凡是依據《國籍法》取得國籍者皆為國民,包含在國內設有戶籍的人、僑居海外的無戶籍國民,以及未成年人。
中華民國公民:指具有「政治參與能力」的國民。在台灣的法律脈絡下,通常指具備選舉權(年滿 20 歲)或參與公民投票(年滿 18 歲)等參政權利的國民。
===========
在本國要有
1.我國國籍
2.我國戶籍
3.滿20歲
4.沒有被剝奪公民權的事由
以上條件都滿足,才能擁有完整公民權

大陸地區人民雖然有中華民國國籍,但是沒有自由地區的戶籍,不能稱為中華民國公民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
========
只要拿過台胞證的,都自認是中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檯面上的政客去過大陸的也應該都要拿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喔
Dorus wrote:
因為李貞秀這個國籍法議題又被炎上,我跟我同事昨天還在討論。

一個中國人要入籍台灣,這個人他去中國是無法放棄中國國籍的
因為中國單方面的定義,兩岸就是同屬一中,沒別的解釋。
國籍是中國政府給他的,不是他要不要。

同理,若以這個定義來延伸,如果中國突然發給台灣所有官員一張中國身份證
其中也包含賴清德總統,中國那邊就對外宣佈說!你們全部都是中國國民了,祖國歡迎您!
並對賴總統說明他是台灣地區的領導人,賴總統肯定會說我沒要呀,一派胡言。
但中國單方面就說:就是給你了,你已經有中國身份了,沒得選擇喔!

問題:賴總統會因有了中國身份在台灣就被解職總統資格了嗎?

答案肯定是不會,因為台灣是台灣,大陸是大陸。
台灣人過去大陸要用台胞證,大陸人來台灣用的是台灣地區通行證
中國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我們也設了陸委會來處理中國事務,不是外交部。
這代表我們自己內部也是打假球,那現在抬面上的爭吵到底是吵給誰看的?


這就是中了馬列中國的統戰分化詭計,基本上俗稱的《兩岸關係條例》規範一般馬列中國民眾的「參政權」而《國籍法》規範國民的「擔任公職權」,各有其規範之處,中國網軍和馬列中國在台協會就故意混淆視聽。

內政部說法是正確的,並根據國籍法20條規定,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為主管機關,若韓總機執意不解除該中國籍人士職務,就是瀆職!

憲法不討論固有疆域,乃劃歸政治議題,不清楚的話可查考釋字328號,所以不要再吵鬧承認還否認的問題,不承認也不代表馬列中共國政權和其國籍不存在,這就是馬列中國網軍可惡之處!

立論:「公民權並不是人權」,基本是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為「基本前提」,對於馬列中共國人民歸化,需要以法律加以限制,尤其馬列中共國與中華民國台灣對立關係日益升高,為了國家安全,本就要嚴格審查和檢驗,並且釋字618號已清楚解釋合憲,這不是單單眾中國網軍們,在那詭辯憲法問題和扯民進黨問題,這是國民黨時代就有的條例!



所以解放軍可以站崗擔任韓總機官邸的保全,「反正都是中國軍」,但敝人笑他不敢!

另外不用在吵沒有中配放棄國籍,陸委會的說法是,「不會去查何到底是放棄國籍還是戶籍」,機關沒有對等往來,而中配放棄國籍也會同時放棄戶籍,又放棄戶籍比較簡單,這說法也沒錯但不嚴謹!

請查看UU影片,出入境管理部門人員確實將她的馬列中國護照,和各通行證剪角註銷,退還本人!
一般放棄戶籍只會收繳註銷馬列中國身分證,並不會處理其他證件!


以上。
Dorus wrote:
那現在抬面上的爭吵到底是吵給誰看的?

用來模糊焦點 避免大家糗他們執政不力的
mopplayer wrote:
這就是中了馬列中國的統戰分化詭計,基本上俗稱的《兩岸關係條例》規範一般馬列中國民眾的「參政權」而《國籍法》規範國民的「擔任公職權」,各有其規範之處,中國網軍就故意混淆視聽。

瘋鳥又在婊自家主子了
民進黨完全執政八年
台獨公投都敢封殺
就是不敢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瘋鳥也舔得津津有味
難道都受到祖網軍主使

民進黨是立院最大黨耶
提案刪除國家統一等字眼
國民黨還幫忙逕付二讀
民進黨嚇到漏尿
趕快撤案
自己的提案自己撤

之前還說要連署修台灣VS中華人民共和國
現在也沒了
民進黨和祖國聯手搓湯圓

中國台灣省是民進黨當家做主
瘋鳥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中國台灣省領導人
有點肩膀好嗎
不要處處都牽拖祖國
Dorus wrote:
因為李貞秀這個國籍法議題又被炎上,我跟我同事昨天還在討論。

一個中國人要入籍台灣,這個人他去中國是無法放棄中國國籍的
因為中國單方面的定義,兩岸就是同屬一中,沒別的解釋。
國籍是中國政府給他的,不是他要不要。


國籍法不適用於大陸來台居民或大陸移民人士..

依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並非「國與國」,而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

憲法高於一切法律...




既非國與國那有啥國籍問題???

台灣跟大陸本來就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用92共識中的兩岸代替兩國...

所以大陸人士來台並不是用國籍法..而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開宗明義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其中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並未有任何需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文件..

根據台灣法律為無罪推定..你要我放棄這些戶籍是不是要先證明我有戶籍??

誰懷疑誰舉證..你要如何證明我有戶籍??台灣是要跟中國戶政單位查詢嗎???
mopplayer wrote:
這就是中了馬列中國的...(恕刪)


用國籍法要求李貞秀沒有意見,這個人當不當立委一點都不重要。但要用國籍法處理我們的陸委會是不是應該先廢掉?已經講很久了,大家進大陸是不是應該光明正大用中華民國護照才對?
crazydiamondc
mopplayer 你就是中國網軍阿 不在意? 不在意會整天發廢文分裂台灣?
mopplayer
樓上中國網軍,到底與您何干?
沒辦法,因為要掩飾執政無能,總要找一些話題,來讓青鳥蟾蜍可以挑起來,不然沒話題又執政無能,這些青鳥蟾蜍該怎麼辦
mopplayer wrote:
內政部說法是正確的,並根據國籍法20條規定,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為主管機關,若韓總機執意不解除該中國籍人士職務,就是瀆職!

憲法不討論固有疆域,乃劃歸政治議題,不清楚的話可查考釋字328號,所以不要再吵鬧承認還否認的問題,不承認也不代表馬列中共國政權和其國籍不存在,這就是馬列中國網軍可惡之處!


又來一個無限輪迴跳針的傻子...

國籍法不適用於大陸來台居民或大陸移民人士..

依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並非「國與國」,而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

憲法高於一切法律...


既非國與國那有啥國籍問題???

台灣跟大陸本來就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用92共識中的兩岸代替兩國...

所以大陸人士來台並不是用國籍法..而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開宗明義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其中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完全沒有涉及所謂國籍問題...

如果是適用國與國的國籍法..那兩岸進出就必須適用護照..裁撤陸委會海基會..由外交部與中國外交部交談..

不要無限輪迴鬼打牆了!!!!
crazydiamondc
看不懂中文的是你這個中國網軍 mopplayer 要用國籍法 請先承認對岸是國家 如果不承認 就不能用國籍法 你滾回大陸啦
mopplayer
樓上中國網軍上班啦?說了,給您去翻,去翻翻法條哪裡有否認馬列中國存在?釋字就是解釋憲法也不讀?果然法盲加上文盲!
Dorus wrote:
李貞秀已經拿到台灣身份證,既然要發給她身份證,不就是要認同她嗎?
給了人家現在又說她是大陸人,我是不懂這個邏輯?


因為台灣允許雙重國籍, 但擔任公職例外
而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 中國公民取得外國國籍會"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但政治上中國不承認台灣為"外國", 所以李取得台灣身份證沒有被"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所以李仍是雙重國籍身份
故又回到雙重國籍不能擔任公職的問題
如果這個結不能解, 就表示任一中國配偶即便取得台灣身份證都不能參與公職
跟她是到底哪一國人無關
這樣你了解了嗎?
有啥好邏輯錯亂?
adiclee
台灣哪有允許雙重國籍?你要不要去看看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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