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77 wrote:廠商驗收不合格,應該是積極要求廠商改善缺失直到合格驗收盡快使用而不是像現在花了4年查不到違法錢花一半變爛尾球場及爛尾停車場 當高弘安接任新竹市長時,該工程尚未驗收,真要追究法律責任,其實根本打不到前市長民進黨的林志堅,頂多是負責發包的市府工程單位!除非是貪污受賄,否則前市長民進黨的林志堅,負的是政治責任,影響之後的政治生涯!
eshu0329 wrote:棒球場工程延宕的主因,是統包商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長達將近一年,在這段期間依法本來就不能施工,這是法律程序,不是市府拖延。市府也全程配合法院鑑定,這些都有紀錄可查。 你才是明白人。一方面不肖廠商利用法律手段卡住新竹市政府進度,另一方面動用網軍打新竹市政府沒進度,這才是這篇文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