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聲請輔助宣告的整體流程大約需要 5 到 8 個月,主要時間會花在「法院訪視」與「醫院精神鑑定」上。以下為您整理詳細的程序步驟與時間分配:
一、 聲請程序 5 大步驟
步驟 1:準備文件與提出聲請
必須向**「受輔助宣告人(即失智家人)現居地」**的管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不用非得是戶籍地,以實際居住方便開庭與鑑定為主)。
應備文件:
家事聲請狀(可至司法院網站下載範本,或向法院服務台索取)。
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證明其失智狀況)。
相關人的戶籍謄本(包含:失智家人、聲請人、擬擔任輔助人的人)。
親屬系統表與親屬同意書(若家族對由誰擔任輔助人有共識,請其他親屬簽名同意,會大幅加快審理速度)。
步驟 2:法院訪視調查
法院收到聲請後,為了了解家人的實際生活照顧狀況與財產環境,會指派法院家事調查官或委託社工師到家裡進行訪視,並撰寫訪視報告供法官參考。
步驟 3:司法精神鑑定(核心步驟)
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法官不能僅憑一般的診斷書下裁定。
法院會指定合作的醫院並排定時間,聲請人需偕同失智家人前往醫院接受專業精神科醫師的司法精神鑑定。
注意: 鑑定費用(通常約新台幣 8,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視醫院而定)需由聲請人先行墊付。
步驟 4:法院開庭與裁定
法官會參考「鑑定報告」與「訪視報告」,並開庭訊問(有時法官會直接在醫院鑑定時到場訊問,或傳喚家屬開庭)。
確認家人狀況符合輔助宣告後,法官會下達**「民事裁定書」**,選定輔助人。
裁定書寄出後,若家屬無異議,約 2~3 週後法院會寄發**「裁定確定證明書」**。
步驟 5:戶政事務所登記
收到「裁定書」與「裁定確定證明書」後,輔助人必須在 30 天內,帶身分證、印章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輔助宣告登記,此時法律效力才算完整建立(家人的戶籍謄本記事欄會加註受輔助宣告)。
二、 時間大概要多久?
根據司法院的審理期限規則與實務經驗,整體流程通常落在 5 至 8 個月。
fuzzy37 wrote:
有沒有心智退...(恕刪)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1. 金溥聰受馬英九委託來調查財政紀律問題,這件事不是壞事
畢竟當初講的信誓旦旦,而且號稱有基金會員工拿出證據
2. 調查小組受董事會委託進行調查,董事會也要求在調查未完成前禁止對外放話
就算是馬英九生氣要求金溥聰要求調查小組加快進度限時完成報告,都不應該用公開在媒體放話方式進行。
3. 周美青、馬以南5/12已經簽署聲明,5/21才對外公告,足足有10天左右時間,可見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選擇。
金溥聰、戴遐齡不應該在之後,拖著或是陪著馬英九錄製這樣的聲明。
就算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不應該公開影片內容。
為了自己的利益與名聲,陷馬英九與家人於不義罷了。
周美青和馬以南的聲明,著重在馬英九後續的醫療照顧。
金溥聰做的錄影則著重在自己的清白。
再加上,相較於周美青,金溥聰有更多的私人利益、個人風評與恩怨,在群眾的觀感上,周美青也不是愚鈍的蠢蛋
金溥聰卻選擇在聲明稿之後正面對抗馬英九家人的要求。
唉....
個人積分:160分
文章編號:93176590
個人積分:5412分
文章編號:93176617
fuzzy37 wrote:
財政紀律只是藉口
馬英九背後那群人想要掌控董事會
看馬英九提的董事新名單
其實就是金小人的人馬
現在的董事會已經不是處理財政紀律問題
而是會不會變成金小人掌握的董事會
馬其實快要被傀儡了
失智是無法自證有沒有
要靠專業醫師去檢測
這是常識金小刀不知道嗎?
另一重點是
如果他是真心為馬英九好,盡朋友或下屬情誼
要幫馬英九抓內賊
當馬家的人發聲明後
金小刀是否應該去找周美青和馬大姐,弄清楚是什麼一回事
如果馬英九不願意,他身為外人,也應勸他早跟家人溝通好
他不管馬家人的聲明說什麼,執意要老馬出來澄清,像是要跟家人對著幹
完全不理解這是什麼道理
我們稍有常識,幫朋友或同事做調解或中間人,遇到家人介入
最好先搞清楚是什麼一回事
金小刀不會不認識周美青罷? 去了解一下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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