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聽聽大家對林奕含談話內容及她所要表達的看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p6XKEE8B2E
"肚子內壁被刻著你的道理", 在講被OX吧

「沒有愛就不是背叛」和「強到什麼程度才算強暴」不知是什麼意思?

半騙半強的嗎?

林奕含後面又寫"如果是十分強暴還不會這樣難。憂鬱是鏡子,憤怒是窗。"

所以就像"御姊愛"寫的:

"想來想去,原來那可能不是愛,而是一方「以愛之名」來包裹慾望,而讓人痛苦的是「原來自己不曾被愛」的感受,是「自己怎麼傻到去相信那就是愛」的自責。"

原本就沒有愛, 當然不是背叛

前兩天教師節,我跑馬燈地想起了生命中出現過的一切老師,對老師天然而古老的尊敬讓我深深羞恥。活得心安理得的人往往是毫無同理心的人。
  休學,因為期末考之前看見你,帶著別的小女生。遛狗似的。我在星巴克二樓的露天座椅念書,眼神從佛教哲學的「正道」溜出去,一開始還以為又幻覺。那小女孩五官大大當當,沒有一點睜眨的痕跡,彷彿門戶從來那樣開著。最驚人的是皮膚,白得石膏像似,任何曾被變態的人都認得那顏色,那是一個人漸漸物化的顏色。如果在我的肚子裡擦亮一支火柴,會看見肚子內壁被刻著你的道理:雕塑,是藉由破壞來創造。我一身關於「沒有愛就不是背叛」和「強到什麼程度才算強暴」的題目與歷史一時間全部沸騰起來,我才知道為什麼當初陰道哭得那樣響,因為裡面有好多人的哭泣。我嘔心得裡外翻出來,哭得像翻倒、潑出來。在咖啡廳,我的肩窩又盪起你的顏楷聲音,像七年之久的回音,像我總覺得自己一失眠失了七年──你說:「我的老天爺啊」──多不自然的一句話,像英文硬生生翻過來的,像你硬生生把我翻面。「老天爺」三個字你念得極響,像大房子裡喊一個熟極的傭人。那一天,忘記有沒有下雨,忘記怎麼回宿舍的。我只記得不停重複對自己念:我要活到下次看見醫生。
在好久好久以前文章中.林奕含怕我們不知道小杯ooutputt是她還刻意留下「中杯」「Grande」,還寫了長長的信給她的男朋友(台南一中)道分明.
阿卓 wrote:
在好久好久以前文章...(恕刪)在好久好久以前文章中.林奕含怕我們不知道小杯ooutputt是她還刻意留下「中杯」「Grande」


這篇文章很讓人心痛, 是她用第三人稱寫,
"她的人生被搶走了, 被弄壞了, 在某一刻就扭曲, 歪斜了"

我不懂為何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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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Grande當關鍵字, 找的這篇, 寫的滿有趣的,


因為美國人賣咖啡, 分小/中/大/特大(small/medium/large/extra-large), 售價很便宜

星巴克的老闆, 為了脫離廉價的印象, 努力營造高級的氣氛, 除了花俏的用具, 高級的甜點, 咖啡術語也使用高級的歐洲名稱,
連大小杯, 也用歐洲語言,分 小/中/大/特大(Short/Tall/Grande/Venti), 當然是希望賣歐洲價格

Grand這個字應該是大的意思, 有的店沒賣小的, 甚至也沒賣中的, 所以特大變大, 大變中?

http://readforjoy.blogspot.tw/2009/02/starbucksgrandelarge.html


律師宣誓詞
我, 謹以至誠宣誓: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為實踐上開使命:
一、我願謹記律師為公共職務,非僅營生之職業謀求當事人最大利益之同時,應兼顧公益
二、我願遵守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與相關規定。
三、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
四、我願投身公益,促使公義彰顯
五、我願持續精進所學,與時俱進。
六、我願誠實執業,不為求勝而阻礙公平正義之實現。
七、我願嚴守當事人之秘密,使自己值得信賴。
八、我願遵守法律,並為促使法律符合社會正義而奮鬥
九、我願發揮在野法曹的精神,監督政府維護民主法治。
十、我願充分尊重執業過程接觸的人們,並與律師同道互敬互重。
在我律師執業生涯中,於言、思、行、止,均將努力使律師成為受人敬重之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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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都是屁話
——鮑勃·狄倫:《像一塊滾石》
民謠音樂界一直是我必須離開的樂園,就像亞當必須離開伊甸園。這個樂園太過美好。再過幾年,一場狗屎風暴即將湧現,很多東西要被拿來燒。胸罩、兵役卡、美國國旗,還有橋——每個人都夢想著興風作浪……前方的道路將變得危險,我不知道它通往何方,但我還是踏上這條路。眼前即將展現的是一個奇怪的世界,一個雷暴雲頂、閃電邊緣呈鋸齒狀的世界。許多人誤入歧途,從未能回歸正軌。我則勇往直前,走入這個寬廣的世界。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這個世界不但不是由上帝掌管,也不是由魔鬼掌管。



兩相對照,「我的創傷」即是「你」。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602pol021/

「也許她早該明白,就像托爾斯泰描寫當年俄法戰爭,軍隊棄守莫斯科,撤退時把整個莫斯科城焚毀了——你也像個兵,在離開她的時候,把不能帶走的東西,全部焚毀了。」對照林奕含的臉書貼文,她在交稿前一天的3月26日寫下一段類似的文字:「我生命早年的創傷事件之於我/好像那時俄法戰爭棄守莫斯科,撤退時把整個莫斯科城焚毀了/我的創傷也好像一個軍隊,在離開之際把不能帶走的東西給全部焚毀了。」


我可以忘記創傷, 可是創傷不會忘了我
http://i.imgur.com/2yFG80T.jpg
關於 林奕含 首場新書發表 2017臺北國際書展, 說 文中的主角是不是她本人, 跟這本書是否具有文學價值, 沒有很大的關係.
然後又拿 漢內克的話來擋.

好吧, 來看 她的臉書 2016 /9 /2 是這麼寫的.
http://imgur.com/2yFG80T


...沒有她所謂的文壇超新星美少女華麗拋物線旋轉出場了
沒有信義誠品一百五十人的簽書會了
(但我要的不是這個)
(妳懂嗎?)
(我只是希望有人能看到我看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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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打五顆星星.

她要怎麼看到? 無非親身經歷. 這裡她說她看到, 簽書會時說她的得知, 不是一般的得知.
NarrativeKurisu wrote:
關於 林奕含 首...(恕刪)
...沒有她所謂的文壇超新星美少女華麗拋物線旋轉出場了
沒有信義誠品一百五十人的簽書會了
(但我要的不是這個)
(妳懂嗎?)
(我只是希望有人能看到我看到的東西)


她根本不在乎書賣多少, 她在意的是有人注意的這個事

她要的是李國華的招牌拆下, 她遇到的事不再發生

3月時

網路平台昨(15)日再度釋出作家林奕含的專訪片段,當被問到是否認為《房思琪的初戀 樂園》一書成功了,她淡淡的說,走在路上還能看到書中狼師李國華持續執業,「他並沒有死,他也不會死,這樣的事情仍然在發生,所以沒有什麼成功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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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初戀樂園, 女兒有買一本, 很高興學姊有人成為作家,
原本準備拿去簽書會給林奕含簽名, 沒想到後來林奕含死了
女兒還哭了


阿卓 wrote:
請問有人聽懂~~ 房思琪式的強暴 跟一般人被強暴 .有何差別

她說:「她恍然覺得不是學文學的人,而是文學辜負了她們。」



強暴就是強暴,房思琪被強暴或妓女被強暴都是一樣的

學文學的人的人權,難道就比學數學、學物理或沒唸過書的高嗎?

會認為學文學的人就有比較高的道德標準,否則是對不起文學這種言論,真的是與社會脫節過度脫節,傻過頭了


阿卓 wrote:
律師宣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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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都是屁話...(恕刪)

您認真了
律師都很有正義維護公共利益的
僅限律師公會成員間的公共利益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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