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執行長談「湯姆熊殺童案」:死刑無助問題解決 ~ i服了u


tcn1john wrote:
大多數吧,不然怎會做出這種事?
不過我必須要說,死刑嚇阻力 大於或等於 無期徒刑嚇阻力
如果只從風大這個角度去看,不考慮其他面向,的確死刑人質存活率高的"可能"比較大


那麼,我想,站在人命關天的立場,就算十個裡只有一個不是窮兇惡極的,會受到死刑影響
留肉票一命,那麼死刑的存在就有其價值了?不是嗎?
xieb wrote:
那麼,我想,站在人命...(恕刪)


就這個方面,的確是這樣沒有錯。
但是同樣的,酷刑也可以做相同的推論。

所以說,廢死方要提出其他方面的積極理由,或是用實例反駁在這種假設下的嚇阻力
tcn1john wrote:

但我的回應是
兇窮惡極的綁匪為了不讓自己被抓到,不論有無死刑,被害人可能都會被殺掉

事情的發展往往無法預料

那麼讓我們換個情境想一想
假如現在是在警匪對峙中
你認為綁匪是留著人質的命來保護自身的安全好呢
還是選擇把人質幹掉
然後再被警察亂槍打死比較好?


流川 風 wrote:
事情的發展往往無法預...(恕刪)


看似是留著人質的命比較好,以此脅迫再伺機逃亡
tcn1john wrote:
就這個方面,的確是這樣沒有錯。
但是同樣的,酷刑也可以做相同的推論。

所以說,廢死方要提出其他方面的積極理由,或是用實例反駁在這種假設下的嚇阻力

原來你們已經討論出結果來了

算了
剛剛的問題就不需要再回答了
流川 風 wrote:
原來你們已經討論出結...(恕刪)


我還以為我們第一次談嚇阻力的時候,結論就是這樣呢。

嚇阻力只能是廢死方的消極理由:試圖說明死刑和無期徒刑嚇阻力差異不大
廢死團體應該沒有把改善治安加到廢死的目的之一吧?
tcn1john wrote:
我還以為我們第一次談嚇阻力的時候,結論就是這樣呢。

嚇阻力只能是廢死方的消極理由:說明死刑和無期徒刑嚇阻力差異不大
廢死團體應該沒有把改善治安加到廢死的目的之一吧?

"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句話基本上應該已經算是被推翻掉了吧

死刑只是無法嚇阻少數人犯罪
但是對多數人而言
死刑的嚇阻力還是存在的

廢死團體能夠拿出來運用的論點好像越來越薄弱了
希望他們能儘早看清這些事實
趕快調整做法
不然就註定持續空轉下去
然後一直在耗費社會成本
要解決什麼問題?誰想要解決問題?
我們只要TMD正義,那也是法律應有的的功能。
讓受害者能瞑目,讓其家屬得以寬慰,這是我們的執法單位應該要做的事。
只能說希望他有幸, 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
怎麼我一直等不到廢()死()聯盟的解釋一下這句話

真的都是選擇性忽略,無限跳針式的說著同一句話...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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