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wrote:
可是用和平論廢刑..那應該沒有反對理由...除非無視文明..或只為反對而反對.....(恕刪)
同樣的無理,重覆再多次還是無理。
你從來無法把「和平」和「廢死」做有意義的連結,質疑的可不只我一人。
若你回答得了我們的質疑,早就可以回答了。但,你到底回答了什麼?
請回答:無死刑之處是否即為和平之所?有死刑之處是否即無和平可言?
若你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其必然或夠強的關聯,那就無法支持你的論述成立。
既然你這麼篤定,那用實例證明給大家看應該輕而易舉吧?
用什麼「無視文明」及「為反對而反對」就想扣我帽子,誰吃你這一套?
證明你的論述正確駁倒我呀~
但你辦得到嗎?
...阿...不是...是救世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