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wrote:
可是用和平論廢刑..那應該沒有反對理由...除非無視文明..或只為反對而反對.....(恕刪)


同樣的無理,重覆再多次還是無理。

你從來無法把「和平」和「廢死」做有意義的連結,質疑的可不只我一人。

若你回答得了我們的質疑,早就可以回答了。但,你到底回答了什麼?

請回答:無死刑之處是否即為和平之所?有死刑之處是否即無和平可言?

若你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其必然或夠強的關聯,那就無法支持你的論述成立。

既然你這麼篤定,那用實例證明給大家看應該輕而易舉吧?

用什麼「無視文明」及「為反對而反對」就想扣我帽子,誰吃你這一套?

證明你的論述正確駁倒我呀~

但你辦得到嗎?
我實在想不透,都什麼年代了。
竟然還有什麼日月明教,前身是日月神教跟明教嗎?

離奇的是,還有人信,當台灣還民智未開嗎?

或許吧,不然不會有那麼多人透過網路、媒體...等,在宣傳:多元成家、反多元成家,支持死刑、廢除死刑...等,每個人都想當領頭羊?

在台灣,不管什麼議題,有人贊成,就會有人出來反對;有人反對,就會有人出來贊成,是該議題真的不可行,還是台灣人喜歡唱反調?

如果做這個也不行,做那個也不行,那為什麼不維持現狀?因為...又會有人跳出來說要開創,要跟潮流...。

那這些跳出來的人又為什麼?後代子子孫孫?為自己的子子孫孫比較可能,誰管別人的子子孫孫。我猜應該是為了做教主。至少我是。

我想當教主,所以我支持死刑

不過我看有點難,因為那是本來就有的東西了,看來我要想點新的玩意,好斂財騙色...阿...不是...是救世救民



延伸, wrote:
同樣問題答過又答...可應該是對和平看法不同..

不是人轄制人的和平...我要說的和平是真正和平..真正和平根源在人的心..

至少得把武器廢掉才算和平開始...就這樣簡單有很難懂嗎...


非常難懂,把武器廢掉才算和平的開始,問題是,你廢的掉殺人者手上的刀槍嗎?
結論是你廢不掉,於是念頭轉向廢掉執行死刑的槍,這是本末倒置的.沒有人蓄意
殺害它人,在台灣就不會有執行死刑的機會.這才是正道,而不是廢了死刑什麼配
套都沒有,你說你鞠躬盡瘁?你努力了什麼?宣揚教化?提升公民道德?推動修法讓
台灣有真正的無期徒刑?出張嘴說了滿嘴的歪理有什麼好鞠躬盡瘁的?
連續殺人犯!兇嫌出獄又殺求職女

據了解,嫌犯在報紙刊登求職廣告,吸引被害人注意,一名72年次的林姓女子看到廣告,跟嫌犯相約在嫌犯住家見面,嫌犯拿出有迷藥的飲料,被害人昏迷,嫌犯再將她殺害。

警方循線逮捕陳姓嫌犯,清查前科紀錄,赫然發現陳姓男子在92年時,也曾以同樣手法,殺害棄屍過住在板橋的一對劉姓姊妹,減刑出獄後,又再度犯案。

================================================================

請問各位支持廢死的人,怎麼看待這個案子!?

延伸, wrote:
那還有一點是..不用和平論廢刑...那還能用什論廢刑...人權..哈哈那我不就包輸了
用人權論廢死刑..你反對我也贊成反對...可是用和平論廢刑..那應該沒有反對理由...除非無視文明..或只為反對而反對

人必教人和平..但這中存在很多矛盾..廢死刑是解開一個大矛盾點...為此小弟鞠躬盡瘁..


當受害者央求兇手放他一馬,寬恕他,和平解決事情的時候,兇手卻選擇使用殘忍的暴力行為消滅他的生命...那為什麼事後兇手可以享有被寬恕,被和平的權利!?

為什麼乞求和平的人被殺了你可以無動於衷,破壞和平的兇手你卻要盡力讓他得到和平!?


你本身講的話就是一個大矛盾,就算你鞠躬盡瘁也無法自圓其說
還有,請你不要自我感覺良好可以嗎?


延伸, wrote:
同樣問題答過又答.....(恕刪)


你都知道真正的和平在於人心,人心不平靜又怎麼能夠接受
我認為,死刑要建於人和,
現今連陪審團制度,台灣都還不適用,又怎麼貿然談廢死

嗯..如果大大們認為該死兇手就是那少數精神變異者...那就等同人們必須承受無常天災人禍一樣看待..

而真正更大的兇手在於刑才是..就是因為有刑..才使人心不平靜...對方有權用刑報仇..那公刑算什麼..私刑更勝一籌..更多殘忍暴力就在於刑刑相報..這就是證據證明

廢死刑不用什麼配套..也不會有什麼配套..就是單純減刑..而減刑是國家仁政...國家有多仁政..人民必有多仁行..仁行必為和平增廣..和平增廣必使惡行減小..

任何配套不就一樣是要滿足永遠無法滿足的血債..不過就臺灣民情歹戲看太多...需要配套的是解鈴還須繫鈴人...多做一些貼近事實罪惡真相的戲...矯正人民觀念

還有要告訴人民..要保障自己保障家園..不是靠律法的刑..要靠遠離惡因...夜晚是非多..早點回家最好
mhhuang wrote:
剛剛看到一篇文,寫的...(恕刪)

文章寫的不錯貼近事實..只是用善良二字有點太失焦..善良應指內心純潔..善良出自於內心又怎會橫行

把善良改說是..好人...就對了
減刑出獄再殺人 判無期徒刑

曾被判無期徒刑後又減刑出獄的范姓男子,去年9月因不滿接濟他的曾姓老婦人,動手殺死老婦人,新竹地院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范姓男子曾於民國78年間犯下殺死賣淫女子的案子,被捕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他於80年間因減刑,刑期改為20年,88年假釋出獄,但隨後又犯下妨害公務罪,被抓回監獄一直關到99年12月16日期滿出獄。

檢警調查,住在新竹縣峨眉鄉一名老婦人見范男經常在外流浪,好心請他幫忙除草整地,還付工資與供給食物,但范男不知感恩,於去年9月20日因不滿老婦人嘮叨,竟持刀重擊老婦人,導致老婦人致窒息及呼吸性休克死亡。

范男洗劫老婦人的財物新台幣2萬元後,逃回苗栗找友人打麻將,6天後被警方逮捕。

法官認為,范男出獄相隔9個月即因情緒管理能力不佳,再犯殺人犯行,顯然之前長期執行徒刑未達教化功能,對社會治安形成莫大威脅,有永久與社會隔絕的必要,考量范男已53歲,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
本案兇手沒有假裝精神障礙,法院也沒判他精神障礙,當事人精神狀態好的很

殺了人,沒判死,關一關又放他出來....結果又殺了人,被殺的那個人還是救濟他好心幫助他的人
背了兩條命,兩個無辜又和平的人命....請問,支持廢死的人對本案有何看法!?
兩條命只換他一個無期徒刑,你們高興了嗎?
如果在第一案就把他槍斃,那後面的老婦人也不會死,她的好心腸到現在還可以繼續幫助其他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類似案件,可說是屢見不鮮,網路一搜都找的到
但最後我還是搞不懂,廢死跟和平到底有啥關係!?



延伸, wrote:
同樣問題答過又答...可應該是對和平看法不同..

不是人轄制人的和平...我要說的和平是真正和平..真正和平根源在人的心..

在下要看的是閣下標題下的『和平』與『死刑』的關係,不是這種瞎扯。
在下認為『和平』這個詞表達的是『非戰爭』的狀態,跟死刑扯不上關係。
還是說閣下是唯心論者?不像阿,連立論的基礎都沒有,只看到脫離現實的思考。在下這個嘩眾取寵的評論閣下還是當之無愧阿。

延伸, wrote:
至少得把武器廢掉才算和平開始...就這樣簡單有很難懂嗎...

有趣的想法,上面那段的「和平根源在人的心」跑去哪裡了?只要心中有和平,手上有沒有武器不重要不是嗎?

延伸, wrote:
我不是秀才..所以語意不通順用字有誤...不過小弟是以國家整體人文發展論天下刑...請盡量別太只用個人的嫉惡仇恨來相應...有點吃力

講究人文發展之前請把學問先提高上去,把文章寫好是對網友跟自己的尊重。

延伸, wrote:
那還有一點是..不用和平論廢刑...那還能用什論廢刑...人權..哈哈那我不就包輸了
用人權論廢死刑..你反對我也贊成反對...可是用和平論廢刑..那應該沒有反對理由...除非無視文明..或只為反對而反對

人必教人和平..但這中存在很多矛盾..廢死刑是解開一個大矛盾點...為此小弟鞠躬盡瘁..

這段在下看不懂,有看得懂的網友或樓主能解釋一下內容在下會非常感激。


延伸, wrote:
嗯..如果大大們認為該死兇手就是那少數精神變異者...那就等同人們必須承受無常天災人禍一樣看待..

殺人兇手為何要當成天災來看?可以永久隔離的危險為什麼要放出來滿大街跑?

延伸, wrote:
而真正更大的兇手在於刑才是..就是因為有刑..才使人心不平靜...對方有權用刑報仇..那公刑算什麼..私刑更勝一籌..更多殘忍暴力就在於刑刑相報..這就是證據證明

廢死刑不用什麼配套..也不會有什麼配套..就是單純減刑..而減刑是國家仁政...國家有多仁政..人民必有多仁行..仁行必為和平增廣..和平增廣必使惡行減小..

死刑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採取的方法,而死刑是所有永久隔離方式中最節省成本的方式。
後面那段仁政仁行的奇怪想法在下無法回應。

延伸, wrote:
任何配套不就一樣是要滿足永遠無法滿足的血債..不過就臺灣民情歹戲看太多...需要配套的是解鈴還須繫鈴人...多做一些貼近事實罪惡真相的戲...矯正人民觀念

還有要告訴人民..要保障自己保障家園..不是靠律法的刑..要靠遠離惡因...夜晚是非多..早點回家最好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要廢除所有法律?社會秩序呢怎麼辦?丟垃圾桶嗎?
還是說把殺人魔放出來逛街,可以加速人類滅亡,人類死光了世界就不會有戰爭,可以達到自然和平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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