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記起來放在心裡


arno wrote:
唉~IU妹.......(恕刪)
現在很多問題就在於,都完全執政了,為何這些位置我不能安排人員。例如中華文化協會。婦聯會。救國團。這些原本是由政府支持後獨立,為何還是由原本成立的政黨人員掌權。
陳阿片 wrote:
真好笑,民進黨行政院發言人竟呼籲台灣人熱烈捐血?上次姑婆芋毒沒排乾凈嗎?要不要看醫生?


有成語為什麼不用呢?
賴神勸童

何患無 wrote:
現在很多問題就在於...(恕刪)

本來我也這樣想 但後來發現 一個只是把持 一個是賤賣給財團
SO.......
大言炎炎 wrote:
有成語為什麼不用呢?
賴神勸童


太傳神了~~~~~~








何患無 wrote:
這些原本是由政府支持後獨立,為何還是由原本成立的政黨人員掌權


既然你都說獨立單位了,為何還官方還能對單位人事插手?

若因為是先前以國家資源成立而有不法,那應該是把不法單位裁撤,以正視聽才是
難道官方派人介入,該單位能就此正式收編為政府機構?還是能就地合法無虞?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何患無 wrote:
現在很多問題就在於,都完全執政了,為何這些位置我不能安排人員。例如中華文化協會。婦聯會。救國團。這些原本是由政府支持後獨立,為何還是由原本成立的政黨人員掌權。(恕刪)


都獨立變成民間機構,要換人是不會開董事會喔?
或是走正常法律途徑換人呀
幹嘛要用這種鬥臭的方式
您提的幾個跟主題無關,硬要跟您討論,會被刪文。

就血液基金會而言,其性質屬於私法人,
(相關議題請您自行閱讀公法人、私法人),
因為它是紅十字會捐助、佛光總會以及其他善心人士加持才得以成長,
不能因為它董事會裡佛心的留給官方董事席次,就把它當官股。

舉個簡單的例子,
一個立志做好事的清寒青年,
上學時領過學校的書卷獎及善心人士的清寒獎學金,
長大成人,行有餘力可以助人的時候,
原先就讀學校董事會改選了,突然跑出來說

"I am your father!"你的財產是我的!你要聽我的

這樣會是對的嗎?
應該是兩回事吧?
你就把私法人想像成一個真實的人即可,擁有人格權與財產權。

詳細的部分可能您要自行閱讀,或是請律師解釋給您聽好了。

何患無 wrote:
現在很多問題就在於...(恕刪)
我覺得一個人的意義,
在於在這一生中做了什麼?
而這些來自於內心,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對家人、朋友和社會國家有什麼貢獻?
一切出發點就在良知。

要有良知要能先分辨什麼是對錯,
如果連對錯都分不出來,
那要怎麼分的清楚方向?

何患無 wrote:
現在很多問題就在於...(恕刪)
我也贊成您的意見,
應走合法的途徑,
只是4位衛福部的董事,
是當初紅十字會捐助時的想法,
並不是政府出錢出力。

現在來把民間機構的董事長趕走
有點像乞丐趕廟公?

IU妹妹 wrote:
要換人是不會開董事會喔?
或是走正常法律途徑換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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