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
笑死,你自己截圖抓包自己。


哈哈哈~

那一句「認為他有把共用模板內容交給學倫會」,

當中的「你」是誰呢?哈哈哈~

再貼一則更早的:



我那一句「你認為」,

就是衝著你這一則文來的啊,

你是不是交接到忘了之前貼過什麼了啊?

哈哈哈~

其他各位不知道現在在吵什麼的,

請參見本棟 243 樓。
turtlins wrote:
我那一句「你認為」,
就是衝著你這一則文來的啊,
你是不是交接到忘了之前貼過什麼了啊?
哈哈哈~
你腦筋不清楚在爭執啥了齁?腦霧了?
我本來就認為,如果有模板,那陳明通就會把模板交出去啊!
然後你就質疑我的說法,站在反方,不就是認為不會交出去?
難道你現在又要說,你沒有站在反方?

笑死人,哈哈哈~
你連事情由來都不清楚,根本是交接失誤吧?

再說一次,我一直都是猜測陳明通會把模板交給學倫會的,我就是最先這樣說的。
然後你是站在反方質疑我,也就是說你是猜測陳明通,會把模板藏起來,故意不給學倫會的,對吧?
陳明通陷害林智堅,故意藏起對林有利的證據,哈哈哈~
turtlins
我幹嘛要拿出證據?我根本沒有依據「陳明通有沒有告知學倫會」來立論啊,那是你的立論依據,要拿出證據的當然是你啊,哈哈哈~
惡魔推銷員
turtlins 所以說你覺得「陳明通有沒有告知學倫會」是合理的囉?陳明通想要陷害林智堅,哈哈哈~
摘錄蔡孟利教授兩段評論:





蔡孟利教授何許人也?

要抹他之前,

最好先Google一下他的「豐功偉績」喔,

哈哈哈~
turtlins wrote:
摘錄蔡孟利教授兩段評(恕刪)


蠻好玩的,同樣的文章,同樣的作者,如果摘錄不同的章節,討論的重點就可以變得完全不一樣。


“是以在這波看似各黨都有候選人抄襲的選舉風波中,觀察的重點應該是候選人面對指控時的各種直接反應與各項附加表現,也包括各黨正規軍與週邊支援部隊,對於此類事件的應對策略與對公眾的發言內容。"

”「學術倫理」只是從事學術工作過程中的行為對錯之判斷,其標準僅是學術社群內多數工作者的共識,除非學術倫理的犯行內容也同時觸犯了刑法或是衍生出民法上的爭議,不然的話,一般的司法檢察機關之公權力是沒有介入的空間。

也因此在學術倫理案件的調查上,就有許多蒐證、訊問、查察作為上的困難,若是案件稍微複雜,缺乏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再加上相關人等不願意積極且誠實的配合學倫審議機關的要求,那麼學術倫理案件要能有個清清楚楚的調查結果,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從過去的台大論文造假案到今日選舉前的爭議案件,都可以看到學術倫理案在論證與調查上的困難。“

不過在現行的法規下,這個可以讓大眾的評論聚焦的最佳作法,在目前的現實環境中是無法辦到的。關鍵原因就在於台灣各學術單位的學倫處理辦法所依據之母法,亦即教育部的《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在其中第11、12條是這樣寫:“



到底如何,原文如下,大家自己看吧。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2871



另外,既然樓主那麼推崇蔡孟利教授,不是更應該依蔡教授的說法,把重點放在評論 ”候選人面對指控時的各種直接反應與各項附加表現“?
turtlins
哈哈哈~你「跳段節錄」就是事實啊,被抓到就怪別人不給原文連結喔?哈哈哈~
Buzz_Cookie
現在又有新名詞,「跳段節錄」是什麼東西?所以說「跳段節錄」後的內容不是原作者寫的?你的「節錄」也是跳過好幾段。真是 “我能,別人不能”。
fkang2 wrote:
另外,既然樓主那麼推崇蔡孟利教授,不是更應該依蔡教授的說法,把重點放在評論 ”候選人面對指控時的各種直接反應與各項附加表現“?


哈哈哈~

你根本刻意曲解蔡教授的原意,

還自己留下好幾根馬腳啦,

哈哈哈~

你自己的節錄方式就坐實了你自己說的:



蔡教授的原文在你引的第一段上面還有一段:



顯然蔡教授在此是就學倫爭議作為「地方選舉」、「選舉風波」的一段插曲,

來評論所謂「觀察的重點應該是……」。

但這只是他的過場,

他接下去談的,

才是他這篇文章的真正重點:

「在台灣,到底有沒有辦法對學術倫理的犯行做公平公正的調查?」

可是呢,

你偏偏就跳過接下去一大篇該文的重點,



蔡教授在這裡花了八段的篇幅,

一一分析各學倫案的問題所在,

而第一個案例就是林智堅台大碩論案,

也就是我前面所轉貼的那三段。

蔡教授分析完近期各個學倫案例,

認為這些學倫審定結論都缺乏堅實的基礎、並未讓真相浮現,

之後才有你引的那一大篇,

建議要賦予學倫審查更大的調查權。

可笑的是,

你後面引了三段,

中間恰恰跳過了蔡教授回頭再次批評近期學倫審查缺失的那一段:



「審理與論證的過程必須要公開」、「需詳述事件為何、證據為何」、「人名可以保密,但如何論斷不能保密」、「不能只公開一頁A4紙不到的新聞稿就想矇混過去」,

這不正是林智堅、蔡璧如最主要的不滿之處嗎?

而你之所以偏偏跳過這一段不引,

原因大概也是彼此心知肚明啦,

哈哈哈~
turtlins wrote:
哈哈哈~你根本刻意曲(恕刪)


哇,反應那麼激烈,慢慢來,不用急。。。。我可沒說我不同意蔡教授的說法,不過為什麼你節錄可以,我節錄就是 ”刻意曲解“?節錄後還一堆長篇大論的人可是你誒。我只是叫大家去看原文,何來曲解?

連個原文出處都不敢貼,老是說別人斷章取義,這樣不好。

你看,我只是重複你的動作,你就不高興了。。。。還是我幫你貼了原文出處,壞了你的事?


是不是過場不用你幫他定義,人家白紙黑字寫在那邊,凹不過去了,就說是過場。

還是那幾句話,既然你那麼推崇蔡孟利教授,為何不依照蔡教授的說法,把你的重點放在評論 ”候選人面對指控時的各種直接反應與各項附加表現“?


還是說把蔡教授的文章可以利用的地方利用完就可以丟了?

沒法面對的就假裝沒看到,這樣也不好。
turtlins
蔡教授的文章重點是在評論候選人反應喔?哈哈哈~你可以寫信去問他喔,我已經寫過了喔,哈哈哈~
Buzz_Cookie
人家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我一字不改,有什麼好問?不過你是否寫信問過本人,不然你怎會知道文章中的那幾句話是 “過場” 和 “林智堅、蔡璧如最主要的不滿之處“ 在哪?來來來,分享一下吧。
turtlins wrote:
你後面引了三段,
中間恰恰跳過了蔡教授回頭再次批評近期學倫審查缺失的那一段:

「審理與論證的過程必須要公開」、「需詳述事件為何、證據為何」、「人名可以保密,但如何論斷不能保密」、「不能只公開一頁A4紙不到的新聞稿就想矇混過去」,

這不正是林智堅、蔡璧如最主要的不滿之處嗎?
而你之所以偏偏跳過這一段不引,
原因大概也是彼此心知肚明啦,


好像所有看得懂中文的人都 ”心知肚明“,除了你。

自己貼的圖就有答案了,畫線給你了。



人家都白紙黑字的寫給你了,你的邏輯還能自相矛盾到這種程度也是厲害。


來來來,跟大家解釋一下啊。。。。

在現今法規下,「審理與論證的過程」要如何公開啊?
不管大家怎麼樣討論,誰的論文先正式繳交出去答案很清楚,林智堅若有老老實實跑論文比對系統就知道自己論文重複度怎麼跟這個姓余的這麼高?真的被人抄了怎麼不告呢?

林智堅辦事能力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講他了,如何維護自己論文權益什麼都不會,這幾年市長都白幹了
fkang2 wrote:
來來來,跟大家解釋一下啊。。。。

在現今法規下,「審理與論證的過程」要如何公開啊?


哈哈哈~

蔡教授在你引的最後一段後面,

貼出現行條文之後

又寫了兩段再次重申審理與論證過程的必要:



怎麼你又裝作沒看到呢?

還說什麼「解釋一下」呢?

哈哈哈~

你到底要示範幾次你自己說的:

「同樣的文章,摘錄不同的章節」,就可以改變討論的重點啊?

哈哈哈~
Buzz_Cookie
感覺在鬼打牆。
眼P wrote:
不管大家怎麼樣討論,誰的論文先正式繳交出去答案很清楚


你根本沒看過蔡教授的文章吧?

還在「誰先正式繳交出去」喔?

哈哈哈~

連台大學倫會都不敢這樣耍賴欸,

否則的話,

蘇宏達的七人小組幹嘛還要挖出2016年1月28日的余版草稿呢?

就直接說2016年7月正式交出去的余論,比2016年2月1日林智堅初稿要先,

不就好了嗎?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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