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dforce wrote:會造成歧視這點也沒甚麼好反駁的,大人不會去歧視同性家庭領養的小朋友但是一般家庭的小朋友們本來就有機會會去欺負同性家庭的小朋友,理由只是因為"他"跟我們不一樣實際上就是,反正如果開放同性領養,小朋友被霸凌類型的名單裡多加一種而已。 這才是重點,可是就是有人不願面對此現實,只會一直亂扯秀下線。
KStoday wrote:你還是直接講發病好...(恕刪) 所以這就是兩派雙方一直跳針跳不完的地方啊給你們專法也不要 生又生不出來 跑進來把有繼承問題的家庭關係拆成支離破碎的是想要搞甚麼?然後又只會跳針歧視 啊就生不出來啊 是有歧視什麼?只有極少數的異性夫妻是天生問題而生不出來 剩下的是憑個人意願決定不生 建構在這上面的婚姻關係要整套拿給 本來就生不出來的夫夫或妻妻 修改到適用 又不接受重蓋一棟的條件 這要怎麼辦(攤手)價值觀不同根本沒辦法討論了啊 那就戰爭吧
KStoday wrote:你還是直接講發病好了...(恕刪) 我覺得精神協會應該也是這事情的受害者,每次美國精神協會都要被拿出來擋槍也蠻可憐的在1972年的APA年度會議,美國資深同運人士Barbara Gittings和Frank Kameny,邀請 John Fryer醫師以匿名同性戀醫師(Dr. Homosexuals Anonymous )的身分,向學會施壓要求將同性戀由精神疾病中除名,他們的行動影響了APA將同性戀性傾向由精神疾病中除名的決定。
KStoday wrote:這我就不懂了,異性...(恕刪) 有啊但是數量極少 不會浪費太多的司法資源或著說 整個社會一直在努力減少悲劇就是將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們看 所以誕生更多悲劇你覺得這是國家應該立法鼓勵的?通常到了階段 都會被罵 你的小孩甚麼東西的我只能說 我不知道我的小孩是不是純的同性戀 至少我能跟他說 叫他愛就愛 不要禍害別人的家庭搞不好他愛的對象是個雙性戀也不定 還有挽救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