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板上寫著「男男」不表示老師在教肛交…而是在教同性愛

哇勒妳好 wrote:
那你怎麼沒有提到荷蘭的孩子八歲就開始了解多元性別、婚姻平權了?我們的某些家長還在閃躲呢~


全世界的成人 幾乎都可以騎機車上高速公路~
台灣不行

全世界的八歲孩子 幾乎沒人上課時被拿假陽具套保險套教學~
所以台灣應該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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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被拿假陽具套保險套教學跟性平等何干?
倒是跟安全性行為有關...
跟八歲孩子宣導安全性行為??只有你說的義正辭嚴~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全世界的成人 幾乎都(恕刪)


我懷疑這堆人 不知道國外 性平光譜, 性教育, 衛教分成不同課題, 他們都不懂。
這也難怪把東西都混在一起沒時間依序, 與心智考量。
全混在一起, 不知道在急什麼!!
macross_sato wrote:
我懷疑這堆人 不知道(恕刪)

本站目前
不是這堆人

是這人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本站目前 不是這堆人 是這人

去反同的網戰取經, 就知道這傢伙只抓自己要的內容去說嘴
要打他其實是輕而易舉...

他唯一的站立點只有"當時"的教育局挺他, 官司"沒"敗訴
一切都有政治力介入
所以我不再跟他玩了...
macross_sato wrote:
6歲時開始教授愛的形...(恕刪)


荷蘭法定性愛年齡12歲

這消息來源是哪啊?
扯半天

我還是只想知道那一根給小三學生用的假陽具教具上面到底有沒有沾染過任何人的除汗水以外的體液?






在室溫下,液體環境中的HIV可以存活15天,被HIV污染的物品至少在3天內有傳染性。
macross_sato wrote:
我懷疑這堆人 不知道...(恕刪)


結果你要放了一個假訊息就跑了嗎?
哇勒妳好 wrote:
結果你要放了一個假訊(恕刪)



有認真在看我發文, 還有人認真挑我錯誤喔!
但是伸手牌一看就不是交大校風, 慘歐!

首先我跟各位坦承,我不精準的言詞, 讓可憐的年輕人混淆了。
在此道歉。

1990年代開始, 荷蘭主張『有約束條件的』性同意年齡為12歲。
意思是符合“社會倫理規範”, 青少年間出於自願戀愛而發生。

商業性而言,要出售性,必須至少18歲。

在1990年代開始進行一系列相關法律立法, 對於定義『舉證被剝削』,『舉證沒有戀愛而受害』,則允許父母或兒童保護局提出質疑。

但是問題仍然很多, 有哪些問題可以自行去查閱文獻, 因為網路幾乎查不到了。

所以在2002年後的刑法則明確定義兩項目保護16歲之前還未有完全自主判斷能力青少年:
1. 非婚生
2. 非自主意識

來保護面對不同年齡與可能被脅迫或失去意識的情形。
與面對歐盟指責(這又是長篇大論了,我這樣可以得法學博士嗎?)。
所以wiki上看到多是面對歐盟的刑法16歲,但是刑法法條是約束以上兩項目。

因此,對照該國性教育衛教時程, 為什麼12~13開始衛教?(衛教, 衛教,很重要是叫做衛教!!!!!)
因為符合社會倫理規範,而出自於戀愛的性行為可以可能開始發生。

這都是有教學,與生理,法治,理論搭配的。

不是整天只管自己, 要別人尊重,卻不尊重別人, 胡搞瞎搞亂湊的。

所以

你們到底在急什麼?
你們尊重過別人嗎?
你們有尊重過法律嗎?
你們尊重學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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