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S00313 wrote:
有人主張說話可以不算話

這個說話不算話最近共兩次的現在高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Lightwave18 wrote: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陳揮文力拱韓國瑜出來選總統,繼早前表示韓國瑜已經把「市長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昨(25)又再度語出驚人表示,「韓國瑜去年好不容易選上市長,我請問你喔,到底高雄市長比較重要,還是總統比較重要?當然是拚總統啊!」

陳揮文昨在廣播節目中自問自答,「如果因為韓國瑜去拚總統,高雄市長丟掉怎麼辦?涼拌啊,怎麼辦,還不是馬照跑舞照跳,高雄丟掉就丟掉啊!我要拚總統啊!問這不是廢話嗎,多講的」。

陳揮文講到激昂處,又激動表示,「如果因為韓國瑜去選總統,陳其邁把高雄市長搶走了怎麼辦?」陳揮文更是雙手一攤烙英文說「SO WHAT?高雄市長給你啊,你夾去配啊,哪有差!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我總統贏回去,我中央執政了,我立法院過半,60席以上,我管你陳其邁是可以幹嘛,高雄市長不重要嘛」。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roachc wrote:
您該下跪求饒了:貨(農漁產品)賣出去


還真的是理盲又濫情

貨賣出去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政見呀。。還是用隔壁樓說是政績??
貨每天都在出去 阿貓阿狗當市長 ,貨每天本來都在出去 , 難道因為某一天我選上市長,然後中鋼的鋼鐵就突然出不去?? 還是永安的魚產突然就出不去??
可以做政績的意味:(以前做不到,他可以做到,可以叫做政績)
去國外簽幾張MOU 說叫做貨出去 你敢說 我還不敢聽勒
也還不知道 韓導去競選總統,這幾個MOU有沒有辦法兌現,都還是未知數??
所以我真的奉勸他 不要急,做好做不滿四年沒關係,好歹做個一兩年,讓酸酸閉嘴嘛!!!
自由中國洗版小童v2 wrote:
還真的是理盲又濫情...(恕刪)

早就預言在先了,Bingo
roachc wrote:2019-04-29 21:34 #3230
不過我鐵口直斷:您會不停的繼續找其它藉口
林俊憲要出來黑韓之前,
也不先刮刮自己主子的鬍子

韓國瑜認捐款 林俊憲:何時辭職?
韓下重話說若吳敦義有拿4千萬給他,他就辭掉高雄市長。
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直言「請問韓市長何時要兌現諾言宣布辭職?」
聽到蔡正元的話就開槍....4千萬的證據在哪?

吳乃仁案對賭 賴清德落跑謝龍介辭職
為了吳乃仁、洪奇昌被判刑,去年,台南市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兩度哽咽公開表示,「我願意用我的政治生命來保證他們的清白。」會後他說兩人若有不法,他可退出政壇。而今吳乃仁判刑定讞即將入監,台南市議員謝龍介要求他履行承諾。
由於謝龍介也曾以政治生命賭吳、洪有罪,但判決結果洪是無罪,因此賴清德就對謝說「你辭我就辭」。大概覺得用市議員換下一個市長算是值得,謝即擬好兩分辭呈,一份是自己的市議員辭呈,另一份則代賴清德擬市長辭呈。謝在市議員辭呈上簽名後,把市長辭呈拿給賴,要求其履行政治承諾。不過,賴清德以「用自己的筆簽名」為由遁走

自由中國洗版小童v2 wrote:
說真話啦, 要落跑...(恕刪)

韓導韓導韓導韓導
累不累阿~~
人家是韓總
學會尊重人很難嗎?






礦泉水+鹵肉飯 vs 便當 + 礦泉水 原來高雄雙主菜便當比鹵肉飯便宜?


網友指出,「侯友宜也花了一億多,韓國瑜也花了一億多,只有民進黨的幾支卻只需花六七千萬?騙誰啊?」、「從民進黨的造勢,就可知申報有問題?」、「選舉經費大公開!真奇怪!陳其邁竟比韓國瑜省?監察院別睡覺」、「誰誠實申報?誰做假帳欺騙選民?」。

有位網友點出陳其邁選舉經費比韓國瑜少的關鍵點:「邁邁造勢大多是,各派系負責配額,走路工遊覽車包乾,邁邁當然不用花太多錢」,這說法可在陳其邁競選「總幹事群」之一的趙天麟曾在電視新聞節目談話證實。另有網友指出陳其邁「最後兩個多月瘋狂辦造勢活動,遊覽車每場3-4百台在載,又要租場地、設備舞台等,這種活動一場沒有2000萬辦不下來,陳其邁辦哪麼多場,早就被懷疑花超過4億了」。

roachc wrote:
您僅需再回答:20年來前幾任為何不做?


因為做不到 為了發展 頂多一年內不能再挖
即使韓國瑜市長可以做超過1年以上的高雄市長也做不到
但看樣子他要去選總統了, 也無法檢驗他能否做到(四年內都不能再挖馬路)
chih_haohung wrote:
頂多一年內不能再挖
這件事在賴擔任台南市長時,
就是這樣做!效果很好

不過,高雄的5000天坑怎麼來的?問題很大!
韓就職前就有人建議韓全面採樣檢查所有道路,
據說是喬王喬好:韓不挖路換取政權和平移轉???

chih_haohung wrote:
看樣子他要去選總統了
我不是韓粉,也不住高雄,
其實我個人真心認為:
韓目前還是不要選總統比較好!

個人理由是『蔡正元』....藍營高層要逼退韓的第一槍!
至於這個人其實是刷存在感的醜角!
------------------------------------------

自由:王浩宇批:違法還大聲

中時:王浩宇撿槍想黑韓 綠營大咖先中彈

他提出數據如下:

2010年高雄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8800萬),陳菊政治獻金收入9,900多萬,支出1.05億,超額法定上限:1700萬。

2010年新北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1.04億),蔡英文政治獻金收入1.44億,支出1.46億,超額法定上限:4200萬。

2012年總統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4.24億),蔡英文政治獻金收入7.56億,支出7.09億,超額法定上限:2.85億。

2014年台中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8700萬),林佳龍政治獻金收入1.27億,支出1.29億,超額法定上限:4200萬。

網友Ramon Liam表示,「雖然選罷法有規定競選經費的上限,但罰則已經在2009年修法時取消。換句話說,自2009年以後,關於競選經費上限這件事就已經是「宣示性」的限制。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時候拿這條法條來酸韓國瑜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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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 第 41 條
各種公職人員競選經費最高金額,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選舉外,應由選舉委員會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前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原住
民區民代表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
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三十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二、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
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二十
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前項所定固定金額,分別定為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新臺幣一千萬元、縣
(市)議員新臺幣六百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新臺
幣二百萬元、直轄市長新臺幣五千萬元、縣(市)長新臺幣三千萬元、鄉
(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新臺幣六百萬元、村(里)長新臺幣二十萬元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一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一
千元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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