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wang wrote:
明明就重疊經濟海域一...(恕刪)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今天(10日)承認,防衛隊隊員在1起事件中,向1艘台灣漁船開槍。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巴里羅(Armand Balilo)告訴記者,海岸防衛隊隊員朝台灣漁船的機械開槍,希望讓漁船失去能力,如果有人喪生,理應獲得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的慰問,但不是道歉。
羊羽翔 wrote:
1.是的,看起來目前菲國政府認為他們自己是正當防衛或正當執法,
但是到底是不是正當執法,或是過度執法,
這個就需要司法機關來調查判定,而不是我們光看新聞就可以決定的。
如果兩邊司法合作調查判定是過度執法,那當然要追究而且要強烈要求道歉,
鬧上國際法庭也沒關係。
2.漁船是一條船,公務船也是一條船,為什麼不是小客車撞警車?
如果是漁船撞軍艦,或是舢舨撞公務船,那我就同意你說的肉身撞警車,
但是今天是漁船撞公務船,所以比喻成小客車撞警車並不為過啊~
3.就如我前面所舉例的,警察開14槍打小客車,
漁船船體比小客車大好幾倍,所以比例放大來看,「屠殺式的掃射」只是您個人的認定。
難道我們的警察也是在開槍屠殺?
我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就是,
因為牽涉到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要求確實並嚴格的調查真相,
並且要對台灣漁民的生命有確實的交代。
我反對的是,事情真相還沒調查前,就喊著要政府派軍艦去菲律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