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yuren1998 wrote:社會很多問題兒童都在異性戀組成的家庭長大,長大去賣毒搞詐騙去性侵害他人去偷竊,去做各式各樣傷風敗俗事,原因常常是從小成長的環境不好還有家庭成員的人格偏差影響的。 這個邏輯真的很怪, 目前根本沒有同志家庭長大的兒童阿!!即使是國外,我也從沒看過異性家庭兒童與同志家庭兒童犯罪率的比較(畢竟國外同志家庭的兒童數量畢竟還是少了點,要做犯罪率比較可能有實際的困難)
異性戀夫妻可以合併申報,同性卻不行。異性戀可以指定受益人,同性互相扶持到老卻無法繼承?異性戀夫妻可以不生小孩,同性不能生卻有事。異性戀夫妻不能生小孩,同性不能生卻有事。全部圍繞的什麼人口滅絕的,同性戀不會傳染的,我有朋友當過一陣子P,後來還不是結婚生子了,為什麼?因為她本來就不是,只是被男友拋棄,有一個T對她很好才再一起,不是就不是,這是天生的。同性戀領養的孩子以後會變成同性戀,有什麼證據?台大畢業的垃圾也不少,誰說環境會改變什麼。有什麼證據說孩子以後會變成同性戀,那小孩子跟小狗一起長大,以後會去吃屎嗎?台灣人不習慣領養別人的孩子,難道要去剝奪這些可憐的孩子一個家的夢嗎?倒是異性戀夫妻生出不少屁孩
TXLC wrote:身份證上的稱謂可以...(恕刪) 民法不管你這麼細的問題,那屬於戶籍法給予的行政權決定,更別說以後身份證上的雙親資訊也可能會被取消.話說回來,真那麼在乎身份證上印的那個啊? 純好奇
Rillifane wrote:民法不管你這麼細的...(恕刪) 不是合法夫妻,在很多權益上會失去,例如繳稅的夫妻合併申報、遺產繼承等,但這些不是台灣公民應該都可以享有的權益嗎?為什麼同性就不行享有,他們沒有少繳一毛錢稅金,少盡一份義務啊。
steventsao.tw wrote:所有的小孩都是 一...(恕刪) 是不是同性戀也是結合那一瞬間就確定了,你有聽過有人80歲突然覺得自己不喜歡異性嗎?而你怎麼確定同性認養的孩子以後會有同性頃向?同性戀可是異性戀夫妻生出來跟教育的,怎麼沒有把同性轉成異性,這點就打臉這個論點了吧。而且不應該剝奪同性成家的權益,因為人人生而平等,你可以限制他們不能做某些事,但也要給他們異性戀夫妻有的權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