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sonli wrote:黃帝穎提到,許多管粉認為管中閔兼職台哥大獨董並無違法,事實上,管中閔於民國106年6月14日進行兼職,卻在同年10月2日才報請台大同意,此先斬後奏的做法,明顯違反...(恕刪) 訟棍是種什麼生物大家各有定義不過律師是不是訟棍其實很容易分辨話都跟你說一半事實另外一半卻不盡不實這就是標準的訟棍招數匹德孫先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但是報請的意思是什麼意思?哈哈這種律師哈哈哈哈哈哈哈
整篇看下來,樓主根本不是來理性討論的從他跳針鬼打牆,複製貼上又不斷無視前面的討論的內容甚至自行竄改法條,意圖誤導他人都再再顯示出其真正目的就是上來抹黑誤導其他對此事不是很清楚的人而已跟他講法講理是白費唇舌他不會因為法理上說不過去就承認拔管的錯誤只會繼續亂槍打鳥忽略之前所說的繼續找出其他什麼鬼節目還是某報的哪一段話出來鬼扯說這麼多沒用拔管一事社會上的反應如何普羅大眾認為誰對誰錯已經很清楚了大家請把這件事記在腦海裡年底跟 2020大選執政黨你們等著看吧護航這些人如果不相信如此抹黑會更堅定社會大眾拉下這個政權的決心那就繼續扯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