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162條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


petersonli wrote:
黃帝穎提到,許多管粉認為管中閔兼職台哥大獨董並無違法,事實上,管中閔於民國106年6月14日進行兼職,卻在同年10月2日才報請台大同意,此先斬後奏的做法,明顯違反...(恕刪)


訟棍是種什麼生物
大家各有定義
不過
律師是不是訟棍其實很容易分辨

話都跟你說一半事實
另外一半卻不盡不實
這就是標準的訟棍招數

匹德孫先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
但是報請的意思是什麼意思?
哈哈
這種律師
哈哈
哈哈
哈哈哈
整篇看下來,樓主根本不是來理性討論的
從他跳針鬼打牆,複製貼上
又不斷無視前面的討論的內容
甚至自行竄改法條,意圖誤導他人
都再再顯示出
其真正目的
就是上來抹黑
誤導其他對此事不是很清楚的人而已
跟他講法講理是白費唇舌
他不會因為法理上說不過去就承認拔管的錯誤
只會繼續亂槍打鳥
忽略之前所說的
繼續找出其他什麼鬼節目還是某報的哪一段話出來鬼扯

說這麼多沒用
拔管一事社會上的反應如何
普羅大眾認為誰對誰錯已經很清楚了
大家請把這件事記在腦海裡
年底跟 2020大選
執政黨你們等著看吧
護航這些人如果不相信如此抹黑會更堅定社會大眾拉下這個政權的決心
那就繼續扯蛋吧!
ObiWong wrote:
第九條還沒讀完嗎?還...(恕刪)


進桶了
可以好好讀30天

SOPHSICA wrote:
進桶了
可以好好讀30天(恕刪)

他轉生了
他正慢慢地靠近你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