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
[沒提到被性侵]不等於[提到沒被性侵]
本案檢察官曲解證人的說詞,把證人 [沒提到被性侵]當成[提到沒被性侵]來解釋。
這種話你講得出口,你到底是憑什麼?
難不成你有證據?那還不趕快拿出來再提出上訴!
曲解!!!你哪來的自信覺得你的理解能力比檢察官高!!!
檢察官要經過人證,物證的調查,還要負上法律責任,證人亦要具結負法律責任,那你呢?
你說的話是當事人告訴你的嗎?還是說你跟當事人的感情比當事人的閨蜜更好?
別因為調查結果不符合你的期待,就跟上面那些道德獵巫魔人一樣講一些連自己都不信的鬼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