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345 wrote:應該先派二艘軍艦 到我方經濟海域巡視 展現我方的強硬立場然後宣布將在南方靠近菲方之小島軍事演習另外要外交部強硬表態 要求道歉賠償 並要其相關海巡官員下臺如能做到這幾點 繳納稅金至少不會很心酸...(恕刪) 正確, 有勇有謀,第一時間,就該如此處置!軍艦到達定位了沒?誰在拖拖拉拉?事發48小時沒看到軍艦出現,大家走著瞧!
wen75 wrote:這樣說就對了,越界而...(恕刪) 拜託,國際法都劃定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你卻偏要說出事的地點里菲國更近,所以台灣的漁民就是越界捕魚真是沒什麼語言能修容。你去看看出事距離台灣本島是不是在200海里之內再來發文。台灣和菲國根本沒有什麼漁業的談判來劃分個中線之類的所以說漁民越界捕魚法理何在?
newwang wrote:http://ppt...(恕刪) 真的因該派f-16飛越海峽中線挑釁一下~再來個南海三軍聯合軍演~飛彈試射~假想敵為菲律賓~不然還真的以為我們是軟腳蝦~再來個南海三軍聯合軍演~馬總統你也硬一點~別龜~同胞都被殺了!海軍都請戰了~ 我以身為海軍退伍人為榮 NAVY IS GOOD JOB !
這件事情 我看台灣官方 可能僅能夠發起 徵文比賽:關於海域權方面,國家尊嚴與國人生命權 政府該如何面對與衡量?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起菲艦獵殺國人事件 若發生在 北韓的漁船 中共的漁船 或 美方的漁船情況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