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看到這則判決,如果...(恕刪) 這就是鬼島法律莫名其妙的地方,別人要侵害你合法的權利所需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風險,遠小於你要維護你合法權利所需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風險.在法律的保障下,小偷在行竊失風時享有很高的主動權,屋主只能視小偷目前的危害程度被動的選擇防衛方式,在不要被鬼島法官判過當防衛的前題下,主動權全部掌握在小偷手上.小偷只亮了把球棒出來屋主情急下沒傢伙可用,也沒在打棒球,隨手在廚房拿到了把菜刀,還不小心重傷了小偷,就準備被小偷告到死吧..
xieb wrote:這就是鬼島法律莫名其妙的地方,別人要侵害你合法的權利所需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風險,遠小於你要維護你合法權利所需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風險.在法律的保障下,小偷在行竊失風時享有很高的主動權,屋主只能視小偷目前的危害程度被動的選擇防衛方式,在不要被鬼島法官判過當防衛的前題下,主動權全部掌握在小偷手上.小偷只亮了把球棒出來屋主情急下沒傢伙可用,也沒在打棒球,隨手在廚房拿到了把菜刀,還不小心重傷了小偷,就準備被小偷告到死吧.....(恕刪) 人民參與審判就不會有這問題發生了,只能期待司法改革了,法律必須與生活結合才行,令人不知所措造成惶恐的法律沒有存在的必要。
古人言:小人長戚戚 君子坦蕩蕩我覺得現在社會是小人坦蕩蕩 君子長戚戚那些作威作福的人 永遠理直氣壯的! 反而好人為了顧全大局 或害怕生命威脅 只好忍氣吞聲!台灣不就是這樣 社會經驗不足的法官一堆。大部分都輕判! 難怪社會亂象一堆!法律不是有懲戒的作用。如果做壞事 關一下就出獄! 這樣那裡有懲戒作用! 唉~ 可憐的好人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