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panadol wrote:
你只有點醒我, 像是與對方在互相丟糞
+1
如果只是為了講贏
一點意義也沒有
finepupil wrote:
有些站友不能接受陳師林女被稱姦夫淫婦,但從陳妻的角度及不起訴書揭露的事實、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沒有夫妻關係而發生不正常性行為的男女雙方),其實不過份
法律上站不住腳轉而訴諸道德譴責時,不可能只譴責陳師卻不譴責林女,無論是法律或道德,兩人都是加害者,一起傷害陳妻,結果卻因林女自縊而同情她、可憐她,情緒氾濫不能理性客觀,忽略林女其實也是加害者
情緒氾濫不能理性客觀的片面道德譴責不是道德譴責,只是不能在法律上繼續獵巫才轉以道德譴責的方式繼續,卻也因此揭露更多不堪的事實:
本案裡,林女是加害者,不是受害者
wndforce wrote:
你有意見我也沒辦法,只能建議你寫信讓教育部把國語辭典的這條釋義改掉。
在教育部修正之前你的選擇只有
1. 提出陳林二人未發生性關係的新證據
2. 提出陳林二人結婚的證據
沒有辦法提出來的話,這罵名就只好讓陳林二人繼續背著
vu84vu wrote:
建議善護口業,帳號彌足珍貴。
罵女兵「姦夫淫婦」軍官判刑
軍中首例 易科罰金18萬 受害女:遲來正義
【王烱華╱台北報導】陸軍關渡指揮部政綜科前上尉潘偉弘兩年前公開辱罵女兵徐子淇與其長官是「姦夫淫婦」、「趕快去開房間」,遭徐控告,高等軍事法院日前判決潘「公然侮辱」,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