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ohegg wrote:
通常這時候你就會學聰明了
跟廠商講好開一張名目不符的發票騙老婆說錢有花光喔
然後把錢寄放在廠商那邊以利明年購買其他東西(這時候就不開發票)...(恕刪)
問題在於,這些預放在廠商的錢都拿來修馬桶了嗎?
不用冠冕堂皇講這麼多悲情理由,這些錢多半幹嘛去了自己心裡有數。
早期預算科目編列管的很鬆,後來為什麼要改這麼嚴?自己想一想,檢調對學界夠寬鬆的了...
我也遇過照實核銷的教授,人家的研究也做的好好的,該出的 paper 一篇也不少。
ohohegg wrote:
名目不符公款私用是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