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記者..真賓士假賓士傻傻分不清楚?!


"一般人"對於他們"懂車"的定義不就是只認那個標誌嗎?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只認得那個標誌,不見得就要認得那車款的樣式
把LEXUS is250的那個L標誌改成TOYOTA的標誌
然後去問路人,會有幾個路人會認得出來其實是LEXUS呢?
就因為大部份的人對這都是不懂的,可以拐到很多人
所以那車主改這個才有意義
一些人沒有被拐到,是你們厲害,但因此笑他人無知並沒有"道德"
因為認車款樣式並不是一般人會有且該有的"常識"

對於新聞,沒有規定開名車就不能領愛心米,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
難道開台法拉利或保時捷就不能去路邊攤,大排檔吃魯肉飯和熱炒嗎?
記者無聊,一些人也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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