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t_hua wrote:看起來好像部長斷人財...(恕刪) 沒事幹嘛把事實說出來,這樣玩不太下去啦!禎子公 wrote:曾思儒被槍決前,曾對...(恕刪) 所以殺了個人,哭一下!這代表有慈悲心?太深奧了!
godgtoshoo3 wrote: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法務部已經把人給槍決了,他們要求馬英九必須出面說清楚,是否已經駁回這些人特赦的請求呢?(恕刪) 如果這時候我們的馬先生還是一樣說"我是看報紙才知道"這時候他的民意支持度一定會升高不少
新聞裡都說了"台灣特殊的國際處境,無法將兩公約送交聯合國備查",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公約締結對象,或者說締結對象不受理,這樣還能說它具有效力嗎?還能主張它的法律位階高於國內法律嗎?有哪個國際條約是單方面就有效的,要讓它有效,也得要聯合國受理吧。自簽喊爽的公約,就算簽100條,都應該是無效的。再說,即便它有效,法律一般不是都不追溯既往,這些人判死都是在這之前,根本就不適用這個公約吧
不讓我們參與聯合國加入國際公約又想用國際公約來規範我們制裁我們嵅~這是哪門子的鴨霸行為禎子公 wrote:被曾思儒殺害的何佳燕父親也在節目上說,雖然曾思儒已經伏法,但我心中並無絲毫喜悅的感覺。當年一切證據確鑿,卻拖了15年多,使他們身心都倍受煎熬...(恕刪) 這人早就該槍斃了再不斃了.台灣還真是罪犯的天堂咧
godgtoshoo3 wrote: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恕刪) 廢了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徒刑又可以假赦無期徒刑等於有期徒刑殺了人關個十年十五年出來又是一位社會隱憂的加害者說廢死除非世界大同
請參考【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裡面有這樣一句話:"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部分歐美人士的自我價值觀不等於全世界都要被它們簽著鼻子走!godgtoshoo3 wrote: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恕刪)
JasonQ wrote:我昨天也跟我國外的朋友簽了個公約, 上面說如果人權團體不每個月給我100萬新台幣的貢金, 他們都是違法的罪犯~~~現在, 我不排除告人權團體或是高先生, 欠債不還錢~~~ 朋友! 我給你一百個讚, 說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