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又一神作~ "人權團體:不排除告曾勇夫非法殺人"


fet_hua wrote:
看起來好像部長斷人財...(恕刪)


沒事幹嘛把事實說出來,這樣玩不太下去啦!



禎子公 wrote:
曾思儒被槍決前,曾對...(恕刪)


所以殺了個人,哭一下!

這代表有慈悲心?

太深奧了!

godgtoshoo3 wrote:
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法務部已經把人給
槍決了,他們要求馬英九必須出面說清楚,是否已經駁回這些人特赦的請求呢?
(恕刪)


如果這時候我們的馬先生
還是一樣說"我是看報紙才知道"
這時候他的民意支持度一定會升高不少
新聞裡都說了"台灣特殊的國際處境,無法將兩公約送交聯合國備查",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公約締結對象,或者說締結對象不受理,這樣還能說它具有效力嗎?還能主張它的法律位階高於國內法律嗎?有哪個國際條約是單方面就有效的,要讓它有效,也得要聯合國受理吧。自簽喊爽的公約,就算簽100條,都應該是無效的。

再說,即便它有效,法律一般不是都不追溯既往,這些人判死都是在這之前,根本就不適用這個公約吧
不讓我們參與聯合國加入國際公約
又想用國際公約來規範我們制裁我們
嵅~這是哪門子的鴨霸行為

禎子公 wrote:
被曾思儒殺害的何佳燕父親也在節目上說,雖然曾思儒已經伏法,但我心中並無絲毫喜悅的感覺。當年一切證據確鑿,卻拖了15年多,使他們身心都倍受煎熬...(恕刪)


這人早就該槍斃了
再不斃了.台灣還真是罪犯的天堂咧

godgtoshoo3 wrote:
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恕刪)


廢了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台灣的無期徒刑又可以假赦

無期徒刑等於有期徒刑

殺了人關個十年十五年出來又是一位社會隱憂的加害者

說廢死

除非世界大同
話說當初法務部的說法是不排除二月前執行死刑,但也沒說只執行一次死刑吧!

勇哥,one more,two more...打鐵要趁熱啊!想想蕭天讚,想想呂有文這些前輩,就算做不到千人斬,好歹也要百人斬啊!
請參考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

裡面有這樣一句話:
"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部分歐美人士的自我價值觀不等於全世界都要被它們簽著鼻子走!


godgtoshoo3 wrote:
這公約真的有那麼神?...(恕刪)

golove123 wrote:
廢了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恕刪)


就跟歐洲人說台灣的無期徒刑執行地是在地獄就好了阿
打嘴砲 練身體
我挺不滿廢死一直用國際潮流作藉口
那之前紙片人模特兒不也是潮流
為啥現在這麼多人跳出來說這樣是錯的
所謂國際潮流就一定是對的?





JasonQ wrote:
我昨天也跟我國外的朋友簽了個公約, 上面說如果人權團體不每個月給我100萬新台幣的貢金, 他們都是違法的罪犯~~~


現在, 我不排除告人權團體或是高先生, 欠債不還錢~~~


朋友! 我給你一百個讚, 說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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