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判死,有錢無罪,這是某監所的獄卒說的,而法律本來就是講求證據,祇看到小李子腰部以下有節奏的前後擺動,祇能說有可能技術好竿竿有進洞,當然也可能太滑或太緊張竿竿凸槌,反正查扣到的影片證據那麼多又不差這一片,應該有正面或側面照就足以定罪的,律師祇是盡本分,持懷疑心態看A片
林大象 wrote:無錢判死,有錢無罪,這是某監所的獄卒說的,而法律本來就是講求證據,祇看到小李子腰部以下有節奏的前後擺動,祇能說有可能技術好竿竿有進洞,當然也可能太滑或太緊張竿竿凸槌,反正查扣到的影片證據那麼多又不差這一片,應該有正面或側面照就足以定罪的,律師祇是盡本分,持懷疑心態看A片 李少這個案子,大概是台灣偵查史上,檢查官們最愛,而且最難忘的證據...
TimSmith wrote:李少大概認為,自己的命根子像演戲用的彈簧刀,還沒插入前,就會自動縮回來...(恕刪) 以前有看過..要能完成性交.目地是交配..那根要有3cm......才能達到目地不會再門口就下貨...來人啊..量一下李少的尺寸...不足3cm就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