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棉被實在太危險了,竟然能夠拿來襲警,行政院還不趕快修法制定槍砲彈藥刀械"棉被"管制條例,保護警察的安全哈哈哈 只要不是智障都不會覺得這個好笑.連續用兩個否定, 我知道你看不懂, 沒關係,簡單的說就是: 只有智障才覺得這個好笑.在沒有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用任何方式進行肢體接觸都是違反人身自由的行為.我知道上面的句子太長你看不懂, 沒關係,我們都不覺得文盲好笑.
hn1271n wrote:你錯了,以當時的情況...(恕刪) 還是你來抬看看?1個人要3-4個警方抬...人這麼多要抬到什麼時候?我真的很想問問那些覺得血腥鎮壓的人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我相信沒人會說用愛的小手還是心靈點燈的方式慢慢講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