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
棉被實在太危險了,竟然能夠拿來襲警,行政院還不趕快修法制定槍砲彈藥刀械"棉被"管制條例,保護警察的安全
哈哈哈


只要不是智障都不會覺得這個好笑.
連續用兩個否定, 我知道你看不懂, 沒關係,
簡單的說就是: 只有智障才覺得這個好笑.

在沒有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用任何方式進行肢體接觸都是違反人身自由的行為.

我知道上面的句子太長你看不懂, 沒關係,
我們都不覺得文盲好笑.
很多人都說被棍棒打

棍棒打到話,會有棍棒打的痕跡


paratrooper862 wrote:
不會有生命危險 但你不能因為我吐你口水就打我啊
...(恕刪)

你在路上找個人,吐他口水看看,看看他打不打你
sunnychenbo wrote:

只要不是智障都不會覺得這個好笑.



s大小心被告喔,現在風聲鶴唳的情勢下,你的發言如果被有心人轉去ptt可能會有被肉搜的風險,用詞還是謹慎點比較好喔。
sayes wrote:






s大小心被告喔,現在風聲鶴唳的情勢下,你的發言如果被有心人轉去ptt可能會有被肉搜的風險,用詞很是謹慎點比較好喔。...(恕刪)


放心!他沒有說誰智障!就看有沒有人要承認了
建議樓主改天可以試試去美國或是日本這樣的民主國家蓋警察看看算不算襲警

布袋這東西有啥危險性?

但怎每個人聽到要被蓋布袋就覺得你要襲擊我
經過這次事件
見識到中國台灣警察的暴力程度
比內地還狠
參考這張照片



應該不會有人對號入座吧?

hn1271n wrote:
你錯了,以當時的情況...(恕刪)


還是你來抬看看?
1個人要3-4個警方抬...人這麼多要抬到什麼時候?

我真的很想問問那些覺得血腥鎮壓的人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
我相信沒人會說用愛的小手還是心靈點燈的方式慢慢講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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