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泳池溺水扯!「4分鐘無人理

轉貼東森新聞
南投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4/364194.htm
7歲謝姓女童2日中午與媽媽、姊姊一起到南投縣立三和游泳池遊玩,卻在獨自一人玩耍時不慎溺水,監視器錄下畫面,她臉朝水下、一動不動的漂浮了足足4分鐘,救生員竟然完全沒發現。女童經其他泳客呼救後送往台中中醫大附醫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據了解,這已是三和游泳池去年8月以來的第三起溺水事件。

溺水意外發生時,謝媽媽因為錢帶不夠回家拿錢,謝姊姊則去上廁所,謝姓女童獨自一人在水深80公分的兒童池,因為不會游泳,不斷被水嗆到掙扎,也無法站立,企圖以仰式保持口鼻在水上,但過沒多久就整個人翻身,臉沒入水下,全身癱軟漂浮,經過4分鐘才被一名泳客發現呼救。救生員此時才趕來實施CPR,並將女童緊急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女童目前雖然已恢復意識,但因肺部積水,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南投縣政府自營的縣立三和游泳池,自去年8月以來,已發生三起溺水事件,先前的兩起造成一死一傷,泳池管理顯然存在很大問題。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三和游泳池因經費不足,僅僱用5名救生員,兩人一組,案發當時只有一人執勤,為注意大人池而疏忽了兒童池。教育處除了向溺水女童的家長致歉,也積極配合警方調閱監視影帶展開調查,強調絕不護短,對於過失的人員一定依法究責。


—------------------------------分隔線--------------
編制2人上班,只有一人執勤,不出事才奇怪!

lintoptop wrote:
轉貼東森新聞
南投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4/364194.htm
7歲謝姓女童2日中午與媽媽、姊姊一起到南投縣立三和游泳池遊玩,卻在獨自一人玩耍時不慎溺水,監視器錄下畫面,她臉朝水下、一動不動的漂浮了足足4分鐘,救生員竟然完全沒發現。女童經其他泳客呼救後送往台中中醫大附醫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據了解,這已是三和游泳池去年8月以來的第三起溺水事件。

溺水意外發生時,謝媽媽因為錢帶不夠回家拿錢,謝姊姊則去上廁所,謝姓女童獨自一人在水深80公分的兒童池,因為不會游泳,不斷被水嗆到掙扎,也無法站立,企圖以仰式保持口鼻在水上,但過沒多久就整個人翻身,臉沒入水下,全身癱軟漂浮,經過4分鐘才被一名泳客發現呼救。救生員此時才趕來實施CPR,並將女童緊急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女童目前雖然已恢復意識,但因肺部積水,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南投縣政府自營的縣立三和游泳池,自去年8月以來,已發生三起溺水事件,先前的兩起造成一死一傷,泳池管理顯然存在很大問題。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三和游泳池因經費不足,僅僱用5名救生員,兩人一組,案發當時只有一人執勤,為注意大人池而疏忽了兒童池。教育處除了向溺水女童的家長致歉,也積極配合警方調閱監視影帶展開調查,強調絕不護短,對於過失的人員一定依法究責。


—------------------------------分隔線--------------
編制2人上班,只有一人執勤,不出事才奇怪!...(恕刪)


1.媽媽在哪裡?

2.媽媽在哪裡? 放心交給小姊姊? 小孩就算沒淹水,如果被陌生人拐走怎辦? 怪救生員?


不管救生員人數符不符合規定,
不管游泳池安不安全,
自己的小小孩不是自己應該要更注意一點嗎?

錢不夠就先別玩,不然就回家拿足夠錢再一起玩,

別說游泳池要不要跟大人收費,
小孩子進去玩,大人就最好花錢跟著進去一起玩或是照顧著,別為了省錢就把小朋友的安全交給其他人!


父母自己不小心,只想把小朋友丟給現場人員,早晚不出事才怪......

自己的小孩自己照顧是最好的.....

請多點大人常識...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雪山飛狐 wrote:
1.媽媽在哪裡?2....(恕刪)


一碼歸一碼
父母當然有責任,沒人說父母完全無責
畢竟小孩在那裡玩,父母有責任幫他選擇安全的環境

泳池問題是最大,連續出包,還不知檢討
還是縣府直營,有夠諷刺,帶頭違規,不用負責嗎?

如果,泳池方面可以不負責,我想公理何在?
各位看法如何?
lintoptop wrote:
一碼歸一碼
父母當然有責任,沒人說父母完全無責
畢竟小孩在那裡玩,父母有責任幫他選擇安全的環境

泳池問題是最大,連續出包,還不知檢討
還是縣府直營,有夠諷刺,帶頭違規,不用負責嗎?

如果,泳池方面可以不負責,我想公理何在?
各位看法如何?...(恕刪)


相關單位當然要檢討與負責,沒人說不用負責,但要什麼國賠就免了....


但你之前的問題點則是相關單位的疏失大於該位媽媽的疏失......

大家看過太多天才家長了,

這次針對的是那位天才媽媽的疏忽失責,

身為家長照顧好自己的小孩是種責任,

家長自己應該嚴重檢討自己的失責,

帶不夠錢就算了,

實在不該想讓小朋友玩而冒險讓兩位小朋友單獨做水上活動....





以下延伸話題....

任何人出去做戶外活動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安全做負責,

而不是強行上山下海,風雨無阻,然後發生災難或是傷亡時再來跟相關單位或是媒體叫囂....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雪山飛狐 wrote:
相關單位當然要檢討與...(恕刪)


你扯遠了,
問題是縣府自營,當然是國賠

不然要叫誰賠?

泳池安全跟強渡關山,這能類比?

家長有責,但是縣府直營泳池是違規在先
如果泳池安全符合,家長當然是要自行承擔責任

事情要一碼歸一碼,不是任何事都是怪別人家長天才
縣府沒錯嗎?
lintoptop wrote:
轉貼東森新聞
南投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4/364194.htm
7歲謝姓女童2日中午與媽媽、姊姊一起到南投縣立三和游泳池遊玩,卻在獨自一人玩耍時不慎溺水,監視器錄下畫面,她臉朝水下、一動不動的漂浮了足足4分鐘,救生員竟然完全沒發現。女童經其他泳客呼救後送往台中中醫大附醫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據了解,這已是三和游泳池去年8月以來的第三起溺水事件。

溺水意外發生時,謝媽媽因為錢帶不夠回家拿錢,謝姊姊則去上廁所,謝姓女童獨自一人在水深80公分的兒童池,因為不會游泳,不斷被水嗆到掙扎,也無法站立,企圖以仰式保持口鼻在水上,但過沒多久就整個人翻身,臉沒入水下,全身癱軟漂浮,經過4分鐘才被一名泳客發現呼救。救生員此時才趕來實施CPR,並將女童緊急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女童目前雖然已恢復意識,但因肺部積水,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南投縣政府自營的縣立三和游泳池,自去年8月以來,已發生三起溺水事件,先前的兩起造成一死一傷,泳池管理顯然存在很大問題。南投縣教育處表示,三和游泳池因經費不足,僅僱用5名救生員,兩人一組,案發當時只有一人執勤,為注意大人池而疏忽了兒童池。教育處除了向溺水女童的家長致歉,也積極配合警方調閱監視影帶展開調查,強調絕不護短,對於過失的人員一定依法究責。


—------------------------------分隔線--------------
編制2人上班,只有一人執勤,不出事才奇怪!...(恕刪)


老兄,救生員不是神仙,如果沒人呼救的話,誰曉得你在水中是溺水還是在閉氣練水母漂?
總不能救生員只要看到有人沉入水中就趕快把那個人拉上岸做人工呼吸吧?

本案家長的確很天才,我身邊有孩子的朋友都不會做出這麼扯的事放任一個那麼小的孩子在泳池自己玩,沒聽過水火無情嗎?
如果家長在身邊照護,哪裡有可能發生溺水的事呢?
再告訴你一個常識,救生員沒有預防溺水的功能因為救生員不能阻止泳客下水,他只能在你溺水的時候趕緊把你撈上岸急救送醫而已(救生員也不是醫生,除了心肺復甦外他也不能進行醫療行為)

GreedIsland wrote:
老兄,救生員不是神仙...(恕刪)


老兄!
此案問題不在於救生員是否是神仙!

在於人跟本沒執勤

沒有人要求救生員防止泳客溺水,

而是要求救生員有救生功能

人不在,等了四分鐘才被其他泳客救起

這才是被檢討的原因


至於家長的行為是否是天才?
個人認為跟此案無直接關係

泳池安全作的好,就不會一直出包

泳池本來就相對是安全的戲水場所,

搞得直出包,管理上的問題還不大嗎?

台灣有那個泳池短時間出包頻率真麼高的?我還真找不到!
lintoptop wrote:
老兄!
此案問題不在於救生員是否是神仙!

在於人跟本沒執勤

沒有人要求救生員防止泳客溺水,

而是要求救生員有救生功能

人不在,等了四分鐘才被其他泳客救起

這才是被檢討的原因


至於家長的行為是否是天才?
個人認為跟此案無直接關係

泳池安全作的好,就不會一直出包

泳池本來就相對是安全的戲水場所,

搞得直出包,管理上的問題還不大嗎?

台灣有那個泳池短時間出包頻率真麼高的?我還真找不到!...(恕刪)


這點我是認同的,所以該懲處的就要懲處
但請勿規避家長應有的責任造成不良示範

lintoptop wrote:
老兄!
此案問題不在於救生員是否是神仙!

在於人跟本沒執勤

沒有人要求救生員防止泳客溺水,

而是要求救生員有救生功能

人不在,等了四分鐘才被其他泳客救起

這才是被檢討的原因


至於家長的行為是否是天才?
個人認為跟此案無直接關係

泳池安全作的好,就不會一直出包

泳池本來就相對是安全的戲水場所,

搞得直出包,管理上的問題還不大嗎?

台灣有那個泳池短時間出包頻率真麼高的?我還真找不到!...(恕刪)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

我身為父母,
只要去玩水, 決不會讓小朋友離開我的眼睛可看到的地方.
這是做父母最基本的做為吧 !!

父母自己應該做的本分, 沒做到.
只是會怪別人. 怪國家.

泳池人員少, 扣一分.
但父母自己沒做好應該做的本分, 扣 99 分.
先看看兒少法的條文再來評論誰有疏失吧!
保護、教養兒童與少年本就是父母或監護人的責任。父母或監護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的環境。(兒少法第三條、第五十一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