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酒醉會影響行為?這對每天臨檢酒駕的警察是情何以堪啊。
你有沒有看清楚我最後一句話呢?酒駕是有罰責的,而且已經加重了,我也很肯定警察先生的臨檢!我並沒有替酒駕者護航,酒駕真的該死,但不喝酒的我在路上也會遇到亂穿越馬路的人,我正常行駛道路上,為什麼要被這些違規的路人嚇出一身冷汗呢?
但是,單單就此案件來說,如果,沒有酒駕,就不會發生嗎?難道你認為酒駕正常行經綠燈的路口,撞上闖紅燈的人,就該負全責嗎?你不能認同酒駕違規,難道穿越快車道就不是違規嗎?你是有選擇性的看法律嗎?同樣是違規,只是法官判定誰的責任大而已,這樣的判決有什麼問題,如果真的照你說的,違規該負責,那麼穿越快車道的人要負責,有問題嗎?
請您仔細思考,如果沒有不守規則的行人穿越馬路,即使騎士閉上眼睛,也不會有事故,那麼這樣的法律,有什麼問題呢?
重點應該是在違規穿越馬路的部份吧!
而且我也相信,酒駕的部份也有處罰了
這樣的法律判決有什麼問題呢?
不要穿越馬路很難嗎?
此案例中,旁邊有行人穿越道可以走,如果,行人是走在斑馬線上被撞,那麼,我就會質疑這樣的判決有鬼了,您同意嗎?如果行人走斑馬線被撞,我相信法官會判酒駕者需賠償的!
以前的判決是死者為大,那樣不論是非的判決已經是過去式了,現在回歸法律面,我認為才是對的,除了應該遏止酒駕外,也應該給那些違規的行人有所警惕,才能真正改善交通,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