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我想公投資產未達 2000w...(恕刪) 那我要提一個,如果年收未達2000萬那政府要無條件補助達到2000萬讓公平正義得以實現太爽了,以後只要躺在家中,年收未達2000萬政府要從稅收直接發錢給魯蛇相信這個法案一定會受到廣大魯蛇的贊成
異鄉苦工 wrote:以前的立法委員不知...(恕刪) 如果一個國小,每個年級有 10 個班級每個班級有 30 人那這個國小的學生人數共有 1800 人不知有哪一個民主自由國家他的公投提案門檻如此低如果,公投提案門檻不需要高門檻低門檻更能還政於民那麼,我們來取消門檻好了只要是國民,人人皆可發起公投您說如何?
舉凡政策都必然有好壞, 下修門檻並不是壞事, 但是1800人就可成案的話也太浮濫了一點.另外我國是代議制度, 民眾選出這些代議士的用意就是集合眾望去研討制定執行政策.舉市議員來說動輒當選門檻也是1萬多票, 代表著一萬多人的民意.現在公投法打算下修到1800人就可提案, 是否也表示這些代議士已經在行政立法監督等成效不彰, 才需民眾再自行提案?這些代議士尤其是提案人潘孟安, 對於否定自己表現的法案還如此贊同, 真的是自打嘴巴還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