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爆傷者復健路漫長蘇父:盼政府編列30年常態性預算

這些人又不是像軍人.警消,公務人員是為了國家執行勤務因公受傷.沒理由需要動用到國家預算
來善後,除非政府要執行代位求償?對於傷者,我們表示同情,但是此為私人活動,可沒有人強迫你
去參加.所以你意外受傷,那表示你自己對自身安危沒有作評估.那你自己就必需要負擔你需要付
的責任和後續費用.政府能幫的就是盡力提供所需要的醫療協助,後續問題並不是社會大眾需要幫
你們去負擔的,社會福利政策也不是這樣無限上網的.如果家屬覺的這種要求是合理的?
那高雄氣爆傷亡的人,桃園救火殉職的六名消防員,更遠的小林村村民..921地震受災戶?不就更有
理由以同理去要求國家給予無條件照顧終生?

阿炎2012 wrot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恕刪)


30年哪夠! 編300年好了!

既然要編,就要照顧到所有類似的燒燙傷病患!

hsm16800 wrote:
這些人又不是像軍人...(恕刪)


不能同意您更多了~
嘟嘟好就好了,不要太過糞,引人反感

明月書流 wrote:
不幫忙 幾百個家庭就算毀了

有時候想想住加護病房的乾脆都不要救算了

救好也是廢人 毀容 截肢 無法工作 活的越久社會負擔越大

政府編列預算 類似空難補償金 一次就解決

要幫不是 不幫也不是 簡直就是兩難

安樂死這個制度 台灣社會應該要好好思考它的必要性



有不幫忙嗎??
至少善款11億了,受傷家屬如果是500人
那一個人可能可以拿到多少呢?
再加上某些企業的物資捐款~
所以有沒幫忙嗎??
救急不救窮
或許有些發言人不代表全部家屬~
但也沒有看到其他家屬出來澄清說他們不代表全部~
其他人是不需要政府幫忙編列預算補助的!!!
如果有這新聞,方便的話請協助貼上連結~


阿炎2012 wrote:
蘇父還說這是一場「全國性災難」,並非偶發事件...(恕刪)


這句話很不令人贊同, 全國性災難通常是適用在例如颱風地震等非人為性的大區域災害.
八仙塵爆很明顯是單一地點多人傷亡的災害, 跟過去的例如空難或餐廳火災等都是一樣屬偶發事件.

^^A 請多多指教~
每人每月發5萬的慰問金~持續30年好不好
每年每人再編個3個月的年終慰問金~持續30年~好不好
每人再配一台奧迪~每次保養都實報實銷~好不好~
稅金通通不用繳~
水費電費也全免~
~

感覺越來越扯了~
從同情都快變成反感了~

孩子受傷確實不好受~但這並非全民的責任~政府每一個承諾都要從稅金拿~
稅金大家繳的~

個人不反對政府提供無息借貸給傷患安心療傷!
個人反對無限上綱要政府負責!


明月書流 wrote:
政府編列預算 類似空難補償金 一次就解決

要幫不是 不幫也不是 簡直就是兩難(恕刪)


政府什麼時候編過空難補償金了?

空難不都是業者賠償?

什麼時候政府有編列過了?

再者,什麼時候政府不幫忙了?

成立後續的服務中心、協助假扣押業者財產

這些都不叫幫忙?



30年預算!!那乾脆所有的傷患都直接給公職.比照公務員
全部都放有薪公傷假到30年後退休好了!!
然後再領一筆退休金!!
反正想給政府養一輩子~何必每年再花時間編預算..
這樣你說好不好~~~

流川 風 wrote:
再過一陣子不知道會不會有其它比較理智懂事的家屬出來反制這些人!?

社會是現實的
社會資源也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如果再放任少數家屬為所欲為
民意是會反撲的
將來這些受害者該如何回歸這個社會而不受到排擠或厭惡?

希望少數"特別的家屬"好好想一想
不要間接害了多數無辜的傷者


應該不會吧....理盲與濫情的人那麼多...誰要當社會的良知出來捅蜂窩,再被螫個滿頭包?

這件事政府也是兩難...不盡全力,超過該負責任的去出錢幫忙...反對黨與理盲濫情群眾肯定打的你滿頭包...到現在還有市議員要幫忙出頭,反正賺名聲賺選票,又不賠自己的錢...幫過頭...家屬要求一個接一個來,反對黨說上次氣爆怎麼沒比照辦理?網路網友也藉著匿名之便,發出類似良知理性的批判...(光在網路就還有蜜蜂來螫了...被罵沒有同理心...真的不匿名亮相去跟那些家屬講理?這還真是難能可貴...)事後搞不好還要被檢討被監察院釘....

這種事除非有超高支持度去做,否則誰敢喊"使用者付費"呀?(我想就算讓柯P當總統,看到這麼棘手的事...他也是吞下去猶國家出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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