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黑心律師的口才果然是一流的,不過呢。。

問心無愧,幹嘛付三十億食安基金?
問心無愧,幹嘛付三十億食安基金?
問心無愧,幹嘛付三十億食安基金?

不要跟我說是要造福鄉里。。。

呵呵,大大突破盲腸了。。。最近洗版的頂新粉絲文越來越多了。

檢驗如果真的那麼行,台灣就沒那麼多黑心食品了

官啊。。。商啊。。。。有錢能使鬼推磨。。。

ichirohiro wrote:
上面幾位吹捧本篇邏...(恕刪)
原來有沒有罪是看對方有沒有嚇到?不是看證據?
在當時後那種社會氣氛下,一個天高皇帝遠的老闆,不會以為下面的人真的有在亂搞嗎?
三人成虎,老闆也在資訊不清楚的時候道歉這有什麼奇怪的?

請面對法院的判決結果吧⋯⋯⋯⋯
而不是用情感推理,獵女巫的行動應該適可而止了!
haoxinzuo wrote:
成本不高,但強冠的油品並無法通過食藥署的安全檢驗
但這問題你該問楊律師,因為這是他的文章不是我的文章,他的法律見解正確,但不代表他法律之外的見解也正確..(恕刪)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09000046-260202
"食藥署檢驗強冠的全統香豬油,包括酸價、重金屬、總極性物質都合格"

我的問題重點在於, 他在法律見解外加入太多不屬於他自己專業的領域, 而且完全沒有相關佐證, 用的卻都是極為肯定的詞句
而他許多立論都是基於成本太高. 假設不成立, 推論就不成立的基本邏輯學在哪?
這樣的文章叫專業, 理性, 邏輯清楚?

peng321 wrote:
郭列成 強冠並沒有把不合格的油變成合格
當然也沒有成本高不高的問題 反而很低...(恕刪)

同樣的答案我不想回答太多次, 強冠油就是通過食藥署檢驗, 也是合法上市
今天沒有那個檢舉的老農, 強冠油還會繼續在市面上流通

uto231 wrote:
作者:楊律師絕大多...(恕刪)



我想請問一件疑惑的問題...頂新爆發的時候...不是也沸沸騰騰的傳出...使用"地溝油" 嗎? 然後再去精煉..? 怎麼地溝油事件消失了?????怎麼都變成了...現在的"病死豬" 等等油..的精煉問題了??...

亦或是我記錯了??

滷肉飯一大碗 wrote:
呵呵,大大這一句把頂新粉絲的臉打得真響。。。
都快忘記老農這號人物了。


老農是強冠事件,和頂新案到底有什麼關係??

又一個牛頭不對馬嘴嗎??

ichirohiro wrote:
同樣的答案我不想回答太多次, 強冠油就是通過食藥署檢驗, 也是合法上市
今天沒有那個檢舉的老農, 強冠油還會繼續在市面上流通

你引用的同一篇報導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依據這份檢查結果可以合理懷疑,油品來自回收油炸油,她強調,只要原料不合格就是不合格,油品品質不能僅依據檢驗結果,對原料端的管控才是關鍵,只要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所製造的產品,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即視為不法產品,應沒入銷毀。


頂新的問題在 他的原料不合格的證據在哪?
強冠有郭列成的油當證據 頂新呢?
若檢察官成功的在越南找到頂新原料不合格的證據
法官依然判頂新無罪 我就同意你的說法

商業週刊的內容
由於檢警查出強冠公司使用廢棄食用油作為香豬油原料,行政院依據食藥署的檢驗結果作出「合格但不合法」的結論。

不過有食安專家質疑食藥署只檢驗酸價、總極性物質、苯駢芘[benzo(a)pyrene]等項目,根本沒有抓到重點,因為不肖業者都知道目前食用油品檢驗項目有哪些,一定會使用添加物或改變製程,讓廢食用油加工後品質符合檢驗標準。

強冠被判不合法是因為原料被抓到而不是因為檢驗不合格
覺得檢驗的方式不足以滿足現在需求 那就去修改檢驗的方式
覺得法律不足以滿足現在的需求 那就該修改法律
在還沒修改前 抓原料也是一種補救的手段
但頂新的原料 找到違法的證據了嗎?
找到了我絕對支持判有罪


滷肉飯一大碗 wrote:
呵呵,大大這一句把頂新粉絲的臉打得真響。。。
都快忘記老農這號人物了。
話說,什麼時候 01 出現了那麼多法律系的高材生?
現在的護航手素質越來越好了,但是否能勝過 01 的老嘴砲,我們繼續看下去。。。
真糟糕,樓下一篇『段姓立委施壓食藥署』的新聞,又重重打上面一大票高材生的臉。。。



滷肉飯一大碗 wrote:
呵呵,大大突破盲腸了。。。最近洗版的頂新粉絲文越來越多了。
檢驗如果真的那麼行,台灣就沒那麼多黑心食品了
官啊。。。商啊。。。。有錢能使鬼推磨。。。


你好激動啊.

問題是頂新跟強冠是不同的兩個案子,

強冠是被確認上游油源是有問題的, 被精煉成"檢驗合格"的油.
所以上游油源被抓包是地溝油了, 自然是有罪的.

但頂新並沒有,
楊律師只是用推測的方式, 去猜測把問題油, 精練成合格油的成本更高.
所以不大可能是問題油.
強冠只是一個例子, 就是問題油可精煉成合格油.
但要把頂新判決有罪的關鍵, 還是在於確認上游是問題油, 地溝油.
但這一段沒有辦法確定, 所以除非確認越南的油是地溝油, 且頂新也事先知情,
否則頂新在法律上還是不會有罪.

hello
peng321 wrote:
強冠被判不合法是因為原料被抓到而不是因為檢驗不合格




有人將強冠和頂新混為一談。

這才是頂新案未判定入罪關鍵的地方。

如果頂新原料油和強冠一樣,使用黑心原料,判頂新家產充公,魏應充判刑30年我也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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