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坑牛肉麵 wrote:
http://www...(恕刪)
引一段被回收的新聞(為了避免爭議, 整篇新聞全部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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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會〉柯政再砍薪 低收代賑工改工時核算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有兩千六百名中低收入戶,每個月工作排班滿廿六天(週休一日),可月領卅天的代賑金一萬五千九百六十元;但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台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改為以每天實際工時核算代賑金,代賑工廿六天全勤工作,無法領到卅天代賑金,若每天工作四小時,每月領一萬三千八百卅二元,形同減少兩千一百廿八元收入。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強調,會設類似全勤鼓勵獎金制度彌補。
修條例避免同酬不同工時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蕭舒云說,代賑工是依照《社會救助法》,由政府提供短暫協助,但仍希望代賑工進入就業市場,目前代賑工包括週休一日清掃鄰里公園工作、環保局清潔隊、週休二日的行政庶務協助;過去以日計算代賑金,每天工作四小時有五百卅二元日薪,但有些人做六小時,形成同酬不同工時,所以修改自治條例。
另外,過去代賑工遇到家人過世、臨時請病假,可找人代理工作,蕭舒云說,未來也將取消,代賑工可請病假,也享有當日四小時工作的代賑金,但未來還要制定請假規定等施行細則,請假日代賑金不會達五百卅二元,會再衡量發給一定比例代賑金。
社會局為了讓代賑工進入就業市場,這次還訂年齡限制。蕭舒云說,不希望卅五歲以下的年輕人在代賑工制度停留太久,未來將限縮為做一年,卅五至五十五歲限做三年、五十五歲以上中高齡者則沒有限制。
社局:設全勤獎金彌補
但記者發現,鄰里公園代賑工每個月排班廿六天,過去以日、月核計代振金,若廿六天全勤,可月領一萬五千九百六十元,其中有四天的代賑金形同全勤獎金;但未來以工時計算,代賑工工作廿六天收入為一萬三千八百卅二元,新制度形同減薪。對此,黃清高強調,會設類似全勤鼓勵獎金制度彌補。
代賑工:盼比照勞基法
大同區代賑工范小姐說,代賑工大多是老弱殘疾,平時採排班制,春節、清明節沒休假或補休,也沒有勞保,柯文哲上任沒照顧他們這種弱勢,希望未來勞動條件可比照《勞基法》。她還說,自從鄰里公園業務從民政局移轉至公園處後,大同區代賑工也從十九人減為十三人,工作量增加,手套、口罩等物資也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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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聽到就是, 降屯房稅或降豪宅稅,市長果然是有做事, 不愧是劫貧濟富的現代柯賓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