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y0108 wrote:多少人被騙的家破人...(恕刪) 有天我在郵局看到我以前的高中老師(也是鄰居)的老媽在郵局和櫃檯大吵要領兩百萬當然機靈的郵局櫃檯是不會放行的還好我在 走到老師的媽媽面前向她解釋一番 才阻擋了騙局
gufan wrote: 難道大家忘了國高中歷史課讀過的「領事裁判權」嗎?比如清末「虎門條約」規定:英國人侵害中國人,中國政府不能審理不能處罰,得把人交給英國政府依英國法律審理。...(恕刪) 如果沒記錯,這應該叫做「治外法權」,也是不平等條約的象徵之一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如果打擊犯罪為前提那陳由豪在台灣騙了那麼多錢中國甚麼時候願意幫忙遣送回台受審還是要台灣組兵團過去強押帶人蠻橫就是蠻橫還能扯一堆公平正義果然是強國人甚麼都是強迫來的 古語有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台灣也有句: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人家叫陳由豪懂嗎?名字要取對,八字也要對。放心!今年五月份過後,陳由豪就會自己大搖大擺回來,因為追訴期已過。到時候你可以去機場接他,看你能耐他如何,我搬張板凳等你發文嚕!陳由豪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如果打擊犯罪為前提...(恕刪) 想當初美國抓賓拉登是自己派部隊殺到巴基斯坦偷偷跑進去幹掉他連逮捕和審判都省掉了巴基斯坦政府還是事後才知道的中國還是太嫩了另外不知道黃芳彥什麼時候才會被美國送回來
看到有不少人都拍手叫好,這種沒有法律常識和國家主權的態度,真讓人感嘆教育和公民素質低落。馬總統都強力要求陸委會向中共抗議,就可以看出事情的嚴重性。國家主權的問題被踐踏如斯,還抱持這種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的小心眼,要讓國際新聞報導出來,樓主的言論就讓中華民國的臉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