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解禁 教育部公告:服儀規定不得處罰

民主,非一蹴可成的,台灣民主化道路是漫長且崎嶇大...
時至今日總算修有小果:只要我自由,有啥不可以(大笑)

joseph132 wrote:
不穿制服也好 這樣...(恕刪)




同年紀的外校生要進入校園尋仇可方便太多~~
你們都太淺了,這重點在向下紮根,學生畢業後又是一大新的票倉,多想想為什麼人家都能得到年輕人的支持

mugtsai wrote:
教育部真的好棒棒!...(恕刪)


幹嘛管人家怎麼穿制服啦!
大叔好奇怪喔!
想要扼殺人家的創意思考喔? 壞壞~


太好了
以前同學(女生)不喜歡穿內褲還會被老師唸
要求她穿褲子上學(唯一一位女生終年穿校褲)
現在有這樣習慣的可以光明正大滿足自己與他人(癡漢、戀童癖)的慾望了

而且
入學校尋仇更簡單了
反正都穿自己服裝也行
直接敵我不分
學校警衛工作起來就更輕鬆了

新政府
加油喔!
只能更開放、更自由喔
要不要以後16歲就可以出來選總統,反正現在學生最大
不得懲罰是不? 很簡單,那就獎勵嘛.只要穿校服到校的學費減半,每學期結束校服全勤的記大功一支.
mugtsai wrote:
教育部真的好棒棒!...(恕刪)

穿便服進出校門不知道要不要把學生證貼臉上
為了鞏固年輕人的向心力,得哄著他們,順著他們。
在台灣,一切以政治算計為先,其餘放二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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