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 Wick wrote:很多人對同性戀的看法就跟你們對人獸交的看法一樣? 不好意思,我說的就是法律上的人跟物規定的清清楚楚同性戀是人,講的那些東西都是物想把同性戀不當人就去推動法案嘛把人不當人看還講的很有道理勒,不把人當人看,那也不用期待別人會把自己當人看了跟90年前的台灣外來移民吃原住民的肉一樣,還自認不是吃人肉是吃番肉完全沒有任何進步的人性
我本身也是同志,我也出櫃了,但對於婚姻平權這件事情我也持保留看法,雖然不是反對,但目前沒有取得絕大多數社會共識以及不牴觸其他法源的情況下,修改民法承認同志婚姻,有很多的盲點,承認同志以及接受同志婚姻不是只要一紙證明就可以的,那是表面的偽善,現在同志群體需要的就是獲得社會大眾普遍真心的認同,而不是為了要騙選票而拋出的口號,最後都只淪為口水而已,再者部分自稱是同志的主流群體排他性很強,形成一種奇怪的社會霸凌現象,連同志都會排斥同志,更遑論同志婚姻的維持性,唉,我覺得,說再多在某些人眼裡還是很刺眼,但請某些人自己捫心自問,當你們在夜店在三溫暖在玩樂場所夜夜笙歌時,請不要自以為一個美好的婚姻關係是可以依靠這樣的活動來維持,總之,同婚不要淪為口號,而是同志自己需要走出一條坦途,但這條路還很長。
yossiger wrote:我本身也是同志,我也...(恕刪) 光您這句話....「現在同志群體需要的就是獲得社會大眾普遍真心的認同,」.....就足以懷疑反串了!社會上會真心認同嗎?老實講,我算是很友善很支持同志朋友了..但在路上碰到陌生同志..心中難免還是會os:"這男的怎麼那麼娘?""這女的怎麼那麼T?"您說會真心認同?我蠻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