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為甚麼同同想結婚跟小孩不能去所謂先進國家結婚???

90%以上都是異性戀沒錯啊!
合法化假結婚更方便了......
Jaber wrote:
去所謂先進國家直接結...(恕刪)
claude0630 wrote:
說句實在話我從一開...(恕刪)


跟小朋友童言童語,只好也使用童言童語的邏輯囉。
hugohsia wrote:
那就公投吧,看是要改...(恕刪)

人權如果公投, 黑人平權, 婦女平權那時跟本過不了

既然你硬要公投 那投這個 (雖然反對這種來公投)

"不需立婚姻專法給反同者" 不過, 就來立婚姻專法, 你們就用 敢嗎
跟小朋友說話要用小朋友的邏輯
那跟同性戀說話要用什麼邏輯?
況且依照你的邏輯
同性戀立專法才對啊
不同的人用不同的邏輯嘛!
還是你在歧視小朋友?

TH2004 wrote:
就來立婚姻專法, 你們就用 敢嗎...(恕刪)

你們敢不擋再來說吧

前幾個月才遇過美國回來的朋友

沒結過婚要找初婚對象要我們幫忙

可是她在美國跟人登記為同居伴侶有法律效力

現在自稱沒結過婚...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TH2004 wrote:
人權如果公投, 黑人平權, 婦女平權那時跟本過不了


誰說這是人權公投了?

這是少數族群婚姻制度如何立法的公投。

把人權掛在嘴邊不累嗎?

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
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
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

claude0630 wrote:
誰說這是人權公投了...(恕刪)


它們接下來會說

戀童癖也是人權(所以要領養, 被領養童不配也無資格講權利, 只有隱藏戀童癖的領養同志權利最大)

多重性伴侶也是人權

個體人工生殖代孕生意也是人權要健保補助(不是因為異性的不孕症)

反正性解放就是人權要立法保障, 排除跟公投就是岐視且藐視"基本人權"

TH2004 wrote:
人權如果公投, 黑人平權, 婦女平權那時跟本過不了

既然你硬要公投 那投這個 (雖然反對這種來公投)

"不需立婚姻專法給反同者" 不過, 就來立婚姻專法, 你們就用 敢嗎...(恕刪)


阿不是有人說反同才是少數嗎?幹嘛怕?

如果同性婚姻是普世價值的話,公投題目改"不需立婚姻專法給反同者"也是可以啊,怕什麼?
只有在目的相同時才有人權,
國外不禁賭不禁娼,
台灣為何不開放?

台灣這麼愛講人權,有本事宣布台灣接受50萬難民,
全世界絕對拍拍手,國際能見度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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