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87 wrote:
你應該先向友善的朋...(恕刪)
我笑到一個不行。用最簡單的反諷法,諷刺反同「同性戀會傳染」的謠言也看不懂
。我在這裡還有一篇,反諷某位反同網友的言論。點這裡
ejejejej wrote:
婚法案通過後,模擬狀況3
小明:學校老師說婚姻也包括同性婚姻,男生和男生不是不能生小孩嗎?
媽嗎:對呀
小明:那為什麼可以結婚?
媽媽:老師教的那一部分只是適用少數人,小明乖,你到學校離同性戀遠一點,擔心你受到影響,也變成同性戀.
小明:喔......
同婚法案通過,只是造成更大的分歧
BenitoT wrote:
各位小明們大概都是謹遵古訓「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教誨吧?!
「惦惦!囝仔郎有耳嘸嘴。」爸媽永遠都是對的。
小明:老師說科學家證實同性戀不是病,也不會傳染。
小明爸媽:不要聽老師和科學家亂講,一定要記住,同性戀是傳染病!
小明:喔,知道了。
禮誠工作室 wrote:
那吸毒會不會 傳染...(恕刪)
反同教授:為什麼吸毒被禁止,同性戀卻沒被禁止?
「吸毒會傳染」pk.「禁毒卻不禁同性戀」,我覺得你的程度大勝教師!


TH2004 wrote:
恐同症(homophobic...(恕刪)
不管是 身理、心理 同性戀 都是一種 「病態」。
為何會被排除,不就一般 正常的大眾 被迫害 ,只要說出 真象 就會被 同性戀 指說, 打壓、摸黑... ! 不知誰才是 「受害者」 !
有病症真的建議 積急的找尋治療方法 而不是 放棄治療 當藉口! 連 戀童癖、殺人狂 醫界不都認為 有治療的可能! 為何 同性戀 就要認定是 絕症 而 放棄治療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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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醫界 和 現在社會上 的情況, 反而是 正常的一般大眾 才是無辜的受害者! 還要防範小孩天天去看到在 街頭 一些光怪陸離的行為 (脫光光只剩內褲、男男在那一邊狂吻、路上公然強調性姿態......)!
還是反正就無法活下去了,管你他們能不能活,把這社會撕裂,搞爛! 都和他們無關了!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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