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老闆:我給加倍薪水,人為財死----->你覺得有道理嗎?

沒有勞健保就輸了!
管你 但願有人睡,千里共纏綿~

windkiss62 wrote:
https://tw...(恕刪)
zoyias wrote:
看影片似乎是轉彎60...(恕刪)


司機家屬一直怪公司讓駕駛過勞
要公司賠償合理
但同時也要想想
司機超速過彎才是害死32人的直接因素

檢討業者
但司機本人並非完全無辜
不要因為風氣可乘
就完全撇清賴公司

另外,勞健保的問題
要去撻伐蝶戀花OK
同時也應全面檢討
全台灣靠行計程車、遊覽車、聯結車
車行有沒有幫司機保勞健保
還是司機自己去工會保?

遊覽車司機不能過勞
那載客人數較少的計程車
要不要比照規定?

累計下來計程車發生的A1事件
應該比遊覽車多吧












很多產業都爆肝
拜託新聞記者去挖挖吧
勞基法為何眾老闆都視而不見~?
政府無做為還是勞工不守法~?
人為財死的意思是講這個人很貪婪
貪心到連命都不要
有罵人的意思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司機家屬一直怪公司讓...(恕刪)




全推給死人就好了
是不是過勞造成的因果關係...法院會裁決...

其實家屬跟資方在協調會上..真的不需要互相指責..這解決不了問題.

可以先依照勞保問題跟資方先說清楚....為何不幫司機繳勞保..讓他繳納國保.

至於翻車事故...司機跟公司都有責任...沒有誰要占最大部分..

因為無辜的旅客繳的費用..你們雙方都有得益..那不管是司機或是公司..就得有責任將人為造成的危險給去除掉.

但是現在看來是...司機家屬跟公司在互踢皮球.........

除非..今天是機械臨時故障..或是天災...否則雙方皮球這樣踢..根本沒意思

也跟家屬說句實話...你現在要求賠償在怎麼多...都不夠賠的..

因為雖然司機已經死亡...但是你拿司機的保險金或是理賠金等同繼承司機財產..

那麼將來法院上判定司機要負一定比例責任的時候..你吃下去的絕對不會比吐出來的多..


不超時 嫌錢賺不夠無法養家 超時了又怪老闆血汗 
人為財死 也是有其道理的 自己要學會如何拿捏應對也是學問
超速轉彎不剎車,害死32條人命,還想推的一乾二淨再拿錢.

黑洞兄 wrote:
不超時 嫌錢賺不夠無法養家 超時了又怪老闆血汗
人為財死 也是有其道理的 自己要學會如何拿捏應對也是學問(恕刪)


所以台灣勞工只要有加班都是「人為財死」的意思嗎?

這成語可以這樣用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