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兵打少校,依法應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45368 wrote:
???什麼法國菜?...(恕刪)

上維基看學歷,她應該是美國菜或英國菜吧

多思考 wrote:
二兵打少校,依法(...(恕刪)
戰前一槍打爆
對,在你看來是這樣,但在我們看來陸海空軍刑法還在,請去全國法規資料庫
0瑩月0 wrote:
我第一句寫那麼清楚,...(恕刪)

0瑩月0 wrote:
在我看來是因噎廢食...(恕刪)


他叫立法院過的?他要立法院過的案子一堆 怎麼只有這個過了?
如果他要立法院過就過 那他這麼不爽王金平幹嘛?
現在還在馬英九負責喔?現在誰執政?如果不爽不會恢復喔?
newneil wrote:
現在還在馬英九負責喔?現在誰執政?如果不爽不會恢復喔?...(恕刪)

是啊,現在的總統、中央執政權、立法院過半都同一個黨的。

難道,上述職位、同個黨的人,都和馬英九一樣"天才",覺得廢除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是對的、不用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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