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可能不知道我表達的意思,所以我用買房子來比喻:我想買一間行情是一千萬的房子,我可以跟賣家說:房價未來可能下跌,所以請你用五百萬賣我,可以這樣嗎?不行吧?賣家一定會說:萬一未來漲到一千五百萬呢?你要補償我嗎?相同的道理,法官如果用自由心證主張死刑犯未來有教化可能所以免死,那罪犯未來造成被害人的傷害法官要負責承擔嗎?如果可以用未來可能"可教化"來輕判死刑,那闖紅燈,酒駕,逃稅,偷竊等一切罪刑也都適用未來可教化而減刑否?用殺人罪犯來說,他可能將來可以教化,也可能將來變本加厲殺死更多的人,但一罪一罰,他的罪如果該判死,就不能用未來"可能"可以教化為理由來輕判,不是嗎?
tpca18 wrote:社會上發生許多窮凶極惡,泯滅人性的命案,可是常見法官最後都用“ 有教化可能”這個理由將罪犯予以輕判,用邏輯來說;罪犯所犯的罪已經是過去確定的事實,可是法官卻用未來不可確定的“ 教化可能”為理由來輕判,這樣造成"刑"與"責"不對等,因為你用一個不確定的理由來判一個已經確定的罪刑,明顯是不合理的,想聽聽各位對法理有先知的見解。 字字珠璣!可惜恐龍的腦子構造跟咱們不同、無法理解...
傑洛米168 wrote:這一句話很有問題,是法官本人的意思呢?還是法官採納辯護律師的詭辯解釋呢??反正都是結果論,法官自己做出的判決就得自己負責 不管是法官本人的意思,還是法官採納辯護律師的詭辯解釋不都是法官的問題嗎路邊隨便抓個人來問都不會相信還是辯護律師不管說什麼,法官都只能選擇相信嗎?那給律師量刑不就好了 傲笑憐 wrote:你錯了,這完全是歸功於鄭捷本人因為他對於廢死團體所提出的任何建議一律不配合、不採納所以才能那麼快 沒錯啊如果當初不是前部長火速簽發執行令現在還會安穩的吃牢飯中
辰小風 wrote:沒錯啊如果當初不是前部長火速簽發執行令..(恕刪) 還是錯了,如果鄭捷有配合廢死團體搞一些甚麼特別上訴、釋憲甚麼的再有guts也簽發不了執行令-------------------------其實,雖然看到鄭捷執行死刑是挺大快人心的但是,這裡面又牽涉到很多政治算計講白點,就是前任政府挖坑給現任政府剛好又碰到鄭捷這麼一個知名度跟配合度都夠的案例
傲笑憐 wrote:還是錯了,如果鄭捷有配合廢死團體搞一些甚麼特別上訴、釋憲甚麼的再有guts也簽發不了執行令 這時關鍵又回到法官身上了如果法官只判個無期徒刑後面也沒得玩了熊熊想到前陣子檢察總長還替某個案申請非常上訴...這...這不是在打臉自家檢察體系了嗎怎麼會這樣 傲笑憐 wrote:其實,雖然看到鄭捷執行死刑是挺大快人心的但是,這裡面又牽涉到很多政治算計講白點,就是前任政府挖坑給現任政府剛好又碰到鄭捷這麼一個知名度跟配合度都夠的案例 如果不是廢死政權接替也挖不了這個坑只能感嘆
如果被害家屬能原諒被告..別人也無話可講...法官如都以“ 有教化可能”讓罪犯輕判..確實不合理..網友已說過..用不確定“ 有教化可能”理由來判已確定犯罪的事實..確實不智..自由心證已是法界不成文道理..凡人能奈何呢..
Wow_Senior wrote:只要這東西存在:一、什麼是兩公約?...(恕刪) Wow_Senior wrote:No,信不信只要沒有這兩公約跟台灣無敵的廢死團體。這些法官先生們也不會亂輕判?所以終歸還是這一群廢死跟他們一直拿來當神主牌的兩公約問題。...(恕刪) 整串討論只有你是明白人,其他都在鬼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