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510 wrote:
內文已說明,立法權是人民授權給立委的權力,讓立委可以依法立定或修正相關的規範,使人民的權利和義務能依法而行,並對違反者裁罰。現今大法官無/font>人民授權下,任意讓同性戀取得不當權利,完全侵犯人民立法或修法的自由。最重要的是,這樣的授權/font>還不在大法官的職權內。
所以到底有沒有授權?~
還有~
麻煩去確認一下大法官的職權是啥再來生氣,好唄?~








sogo5370 wrote:
大法官沒有擴權啊,法官只是說現形民法限制一夫一妻必須為男女是違憲,不修改將自動失效,所以以後結婚將不再限制是否必須為男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