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和美國在戰後簽訂的一些條約,觸目驚心啊


kantinger wrote:
如何確定更假?標題...(恕刪)

我說的是你引用的所謂中蘇密約要比樓主張貼的所謂秘密協定更假,這與老蔣是否開放美軍駐軍中國大陸沒有關係。

況且老蔣對美國也根本沒你說的那般硬氣,1950年代他即使想讓美國駐軍中國大陸也不可能啊。反之,在國民政府治權所及的領土上可是有美國駐軍的,難道應要裝作看不見嗎?

prettyday_45 wrote:
台灣民智大開,加上政府積極宣導,
近年來,詐騙集團在台灣幾乎沒有市場可言了...
現在受騙都是中國的老百姓...
你先擔心中國的老百姓吧比較要緊吧!

兩國之間的條約,終究是要給世人看見的,就算是日本欺淩袁世凱逼他簽訂的《二十一條》,字面上都還保留一點理智,不會把吃人的嘴臉直接暴露出來。

如果連"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因目前資源缺乏,非減少一億,決不能支持,其詳細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行定之。"這樣愚蠢的編造出來的東西都會信以為真,缺乏辨識能力,那麼會被電信詐騙是完全合理的。
內容真假有待考證
如無真憑實證就妄下定論
那只能說相信者無腦吧?
再者
實在不知道不同的時空背景的現代人
憑哪根腳毛去批評給你自由社會的前人
尤其不知道
發這種未曾查證的文章
目的在哪?

prettyday_45 wrote:
台灣民智大開,加上政府積極宣導,
近年來,詐騙集團在台灣幾乎沒有市場可言了...
現在受騙都是中國的老百姓...
你先擔心中國的老百姓吧比較要緊吧!


看了你的回文,我真的相信台灣「民智」大開
心靜如淨 wrote:
這簡體字寫的能信才...(恕刪)


為其辯護的最愛說"當初人民選擇了..."

現在則有人愛說"當初選了就要永世不能重選?啥道理?"


Rafom wrote:
我說的是你引用的所...(恕刪)


秘密協定本來就真假難辨

如何確定哪個更真哪的更假?
iantsai74 wrote:
兩國之間的條約,終究是要給世人看見的,就算是日本欺淩袁世凱逼他簽訂的《二十一條》,字面上都還保留一點理智,不會把吃人的嘴臉直接暴露出來。
如果連"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因目前資源缺乏,非減少一億,決不能支持,其詳細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行定之。"這樣愚蠢的編造出來的東西都會信以為真,缺乏辨識能力,那麼會被電信詐騙是完全合理的


厚...你這位強國的網友還真的是...=.=
你如果單純討論"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 真假云云,OK...
我也認為這條寫得很誇張,縱橫古今,放眼中外,沒人敢這麼露骨地寫出來吧...
尤其是針對本國的人民。

那麼會被電信詐騙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你下這個結論就跟上述沒有因果關係,
被電信詐騙的是哪些人?
他們會上網來研究歷史?
他們會去找出中{共)蘇密約?

我只是要提醒你,現在被騙的大多是中國民眾。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60830/2221053

被指電信詐騙之鄉!福建安溪村民:要怪就怪海峽那邊
"...台灣的嫌疑人就帶領安溪的親戚,成立團夥,分工明確,先騙台灣的人,
後來逐步擴到大陸。再後來,慢慢延伸到大陸全國,甚至國外。..."

http://sina-news.com/2016-02-15-02-41-36/324-001.html
肯亞詐騙拐走1100億台幣? 台灣詐騙集團騙術高明囂張"

台灣早期飽受電信詐騙之害,但是因為媒體公開多加上政府宣導,
目前大家普遍都對陌生對話有所防備,
除了少數天兵至今還會受騙...

「...54歲林姓單身婦女日前到高雄鳳山一間銀行要匯款30萬元,被行員藉故拖延,
警方聽聞收款人是她的真愛、結婚對象,「美軍駐守敘利亞的上校」,
毫不遲疑指出是詐騙。林女半信半疑之間,警還拜託「試著相信警方一次」,
才大夢初醒,讓警方協助刪除那名微信好友。...」

現在很多受騙案例都是直接在銀行端被擋下來的...

所以才跟你說要用「電信詐騙」來諷刺人..非常容易形成「自婊」,
因為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大陸民眾啊...



至於這些台灣輸出到國外的「電信人才」,台灣的法律太輕,他們視若無睹,
就麻煩強國處理囉!

邊際流星1 wrote:
看到這些條約簡直觸...(恕刪)
抗日時和日本合作專打國軍的大漢姦以及文革跟毛澤東比九牛一毛
Rafom wrote:
我說的是你引用的所...(恕刪)

都是事後諸葛罷了

當時能保住國家不被美國跟蘇聯一分為二已經謝天謝地

要是我我也會選擇當美國附庸

至少還是一個完整的中國

而且抗戰結束後的中國滿目瘡痍

一定要靠外援才有機會短時間內爬起

才有機會不受蘇聯瓜分國土


嘴砲都很厲害

我們只要自己想想

如果我們活在那個年代又是掌權者

有這個本事跟判斷力做承擔嗎?

你就會發現當時後的每個決定都不容易

每個決定都是不得已中的不得已
美日安保條約表示
美韓同盟條約表示
布雷登森林協議表示

說實話 當老美附庸比當蘇聯附庸好太多了 看看南北韓差異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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