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推《陪審法》 黃國昌:法律人判斷未必優於民眾

xilats wrote:
.我不是法律人
我不想要陪審制.(恕刪)


請問是什麼原因讓你不相信民眾呢?還是你曾經是全民公敵?又或者你不相信你自己?還是你敗選過?
說實在

光是有人把吃苦當吃補

把沉淪當幸福

我就不同意這種制度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
光是有人把吃苦當吃補
把沉淪當幸福
我就不同意這種制度(恕刪)


既得利益者不會喜歡改變現狀,而法律人喜歡民眾包含他們吃苦當吃補,若不相信你問他們是否辦案再累也是要認真辦?
嗯……早改成陪審制陪審員又是親綠,阿扁應該早就無罪開釋?
陳小春2525 wrote:
還是你曾經是全民公敵?
全民公敵是啥瞇碗糕?

陳小春2525 wrote:
既得利益者不會喜歡改變現狀
既得利益者是誰?
數學家與一般人的差別
是因為邏輯能力強所以能精通數學
而法律人與一般人的差別
只是懂比較多的法條罷了
鄉民都是有罪推定, 事後諸葛, 只看新聞辦案! 和法官的無罪推定, 的確不同...
陳小春2525 wrote:
當初公股行庫拒絕貸款給慶富公司,結果在前行政院秘書長施壓後就改變決定,

陳小春2525 wrote:
時代力量黨團版本第一條所揭示的,要徹底落實無罪推定、
前一句有罪推定,未審即判.
後一句要徹底落實無罪推定.?

用屁眼說話的法律人,的確是讓人看不起.
Ste100 wrote:
..用屁眼說話的法律人,的確是讓人看不起.(恕刪)


真的有些法律人是用屁眼在說話,其中的菁英還用屁眼在辦案。
MPV5233 wrote:
.鄉民都是有罪推定, 事後諸葛, 只看新聞辦案! 和法官的無罪推定, 的確不同...(恕刪)


我個人最佩服法律人的就是寧願被人民唾棄也要堅持自己的自由心證,然後自己認為自己才會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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