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運毒本人自己貪外,這個政府也要負責,短視近利.想把毒品除罪及對公眾有害的罪輕判。要記得句話慈悲多禍害。重惩不是殘忍而是要讓犯罪人不要再犯,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但有些人高舉人權大旗輕判犯罪者,讓他們墮入了這也不是犯多大的錯的錯誤迷思,記取不了教訓,才會造成同樣的事再犯的輪迴,害人又害己。蒲公英九 wrote:http://www...(恕刪)
saredira wrote:台灣的小屁孩會認為碰毒有什麼大不了的嗎?殺人都不用償命了更何況只是運毒給個幾萬元捧他們幾下叫幾聲哥就以為自己了不起跑去運毒了但殊不知其他國家都是重判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恕刪) 不是有寇寇嬸會開 F16 去救 ??沒事 !! 沒事 !!大不了罵罵無能的前政府就好 ~
蒲公英九 wrote:「販毒賺錢,運毒送死」...(恕刪) 把販毒與運毒切割,這個邏輯有問題,運毒其實是販毒的關鍵環節,讓毒品更接近終端吸毒者,就跟詐騙犯找人去ATM領錢一樣,沒這道程序拿到錢,詐騙就沒意義,如果毒運不出去,不能販賣銷售,製造毒品就沒意義,只要堵住這個環節,就能減少或遏止販毒,所以外國政府要處以重刑,運送這些毒品,導致其他人受害沉溺甚至家破人亡,還能自認是"孩子"裝無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