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目睹母被打死男殺3仇人後到母墳前祭拜


Deoxyribose wrote:
大陸表面看似自由
但實質上有個底限
這底限比其它民主國家都來得高
台灣則是相對非常低故才演變成民粹
這種新聞有可能會讓人有樣學樣
為免造成社會紛亂
官方出手管制實為正常..

台灣也會管吧

像捷運臥軌自殺,早期還會報導一下,後來怕有樣學樣,最近都不報導了

只是偶爾遇到捷運出事無法順利運作,但不會宣布原因,通常就是有人自殺

看台北捷運密密麻麻的門與網子,就知道民眾自殺讓他們多困擾~~

Probe00 wrote:
有人和你家人發生紛..你失手造成傷亡,.(恕刪)


你的論述有誤

要改成"失手打到對方腦漿迸裂"
...這種失手,也"失"太多手了
我想正常的法官都不會認為你是"失手"
wkh2006 wrote:
你的論述有誤要改成...(恕刪)


所以大家有沒有想過:
根本沒有腦漿迸裂這件事。
刑訴書是這麼寫的,

公诉机关以南检刑诉字(1996)328号起诉书指控: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被告人王正军的邻居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争吵,汪秀萍拿一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左脸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从路边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于当晚十时许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颅脑损伤而死亡。

詳細過程沒寫清楚,
不過網路上另有指證。
當然基於某種理由,
大家寧願相信那報導,
我也不引證(免得搞得像是我要為王家辯護似的),
反正有心要找也不難,
無心查,打心裏認定了,說再多也也沒用。
我想連張扣扣兵種是什麼這麼簡單易查的事,
都會弄不清楚的報導,
還有多少待釐清的?

KJI01 wrote:
所以大家有沒有想過...(恕刪)


謝謝指正
沒看到原始判決文字,錯誤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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