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
文內看來您對新制勞退...(恕刪)</blockquote
當初難道不也是這樣對公務員講的嗎,
除非政府倒了才領不到退休金啊,怎麼就直接打折了呢!有什不同呢,公務員也要繳公保費之類的啊,所以不該追溯啊,你說法律現在怎麼定,以現在的做法,就修法就好了啊!
we762103727 wrote:
別以為公務人員都有那麼高的退休俸
現在考上公務人員或還有10年以上才能退的公務人員(假設未來不修法)
退休俸大概是該圖審結果再*0.7(適用107修法)
現在在談已退人員的退休俸,
您在講『還有10年以上才能退的公務人員』,
樓歪太多了吧!

84年以後才任職的,
我在18樓有資料可查!
roachc wrote:
教師(政府全額負擔)年金計算:
實領薪資=47,080+25,770=72,850
月投保薪資=47,080 X 2
月繳保險費=3,955
年繳保險費=47,460
教保年金公式=月投保薪資X 2X年資X2.0%
以投保年資25年計算
年金=47,080 X 25 X 4.0% =47,080/每月領
比例=月領 / 月繳 =47,080 / 3,955=11.9倍
若按照原法令,
年金公式=月投保薪資X2 X 年資 X 2.0%
服務滿25年應該是 50%,
但依目前重審新標準,
退休所得替代率為:年資25年 所得替代率僅 45%
目前所有在職公教人員通通會被砍,
本例金額是 目前本俸 X 2 X 5% = 本俸 10% = 4,850元。


























































































